上犹新闻网讯 尹义明报道: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县地方税务局按照省地税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
据悉,此项政策由纳税人对照相关规定自行填写免收普通发票工本费备案表,在其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此项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政策的优惠期限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预计该县有128户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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