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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上犹出台了这个方案

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9-23 15:23:20

根据赣州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赣州市2021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减负办〔2021〕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围绕减税降费、清理拖欠账款、整治违规涉企收费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政策文件的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大企业减税降费力度,增强企业获得感,为保市场主体和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

1.全面落实各类减税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跟进落实省政府《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落实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延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漫产业、公共租赁住房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2.全面落实各类降费政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加强和完善垄断环节成本监审。进一步推动工商业特别是中小工商业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扩大市场化交易,严格执行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平稳执行2021年新核定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继续落实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适当电价补贴,进一步降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小微企业2021年全年工会经费先征收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落实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政策。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力争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同比2020年下降10%,整治商务楼宇宽带垄断接入、强行加价等行为,确保终端用户享受到提速降费的实惠。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统一医保缴费基数和费率。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持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参保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减少用人单位负担。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加大对防疫物资、农产品重点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及关键零配件等物资进出口支持力度,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落实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速推进“赣深组合港”建设,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缓解合规成本,对涉及布料、纺织机械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

3.强化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推动辖区内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全县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持续开展“首贷提升”行动,继续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和首贷比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实体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区别对待,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从严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禁止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

(二)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4.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预算审核。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关,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涉及举债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对未经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拖欠的,由相关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偿还;自有资金难以偿还的,可由其主管部门按程序通过扣减部门预算指标等方式予以偿还,并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及时处置省、市清欠办转办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线索问题,建立挂牌督办制度,限期还清,确保应还尽还、尽快偿还。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无预算、超预算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组织落实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解读,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知法守法用法。将拖欠账款清偿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适当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下限。研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清理应付大型企业账款问题,防止沿产业链层层拖欠,从源头推动解决“三角债”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

6.坚决整治涉企乱收费现象。落实国务院、省、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部署要求,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行动,围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公用事业、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收费开展检查,完善整改台账,推动立行立改、销号整改。抓好《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涉企收费清单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收费等目录清单,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实行以保函形式缴存保证金的推广力度。

7.加强督查检查。配合做好全国、省级、市级开展的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工作,强化各地对清理拖欠账款、降低涉企收费,以及惠企减负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落实。强化对国务院、省、市清欠办转来的问题线索的跟踪处理力度,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尽快偿还,对久拖不决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工作不配合、推动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提醒。

8.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监督作用。审计部门要在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拖欠账款和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形成督促政策落实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的长效机制。

9.完善企业举报查处机制。做好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与12315上犹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热线的联动,及时做好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线索的核实、查处工作。对各级转办的投诉举报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督促单位调查核实,分类予以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相关企业或人员;不定期对拖欠问题线索回访复核,建立重大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制度,对情节严重的,要联合纪监委、审计等部门联合行动予以曝光,并追究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0.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赣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赣市营商〔2021〕1号)精神,深入推进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组织开展企业开办及注销提升行动,大力推行企业入赣“无差别”办事体验,实施行政审批“六减一增”专项提升行动,审批时限压减30%,实现审批提速提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取消有重复审批情况的行政许可,缩短审批时限;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提升行动,完善交易规则制度,2021年完成一次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政府服务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全面实施“一站办”、“一窗办”、“一次办”和“一网通办”。

11.组织企业负担调查评价。落实国务院、省、市减负办部署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负担调查,及时跟踪涉企收费清单公布及普惠性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对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分类协调解决。

12.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政策培训、专家解读、发放手册、回访企业等形式,宣传惠企减负政策和涉企事项清单,重点推动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整治乱收费等政策落地。要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各成员单位要重点推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上犹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配合做好第十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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