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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上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权威发布

来源:上犹县融媒体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03 15:53:40

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6号)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选举产生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余莉(女)

现予公告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2月3日

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7号)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通过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一、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黄丽婷(女)

二、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李孟长

现予公告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2月3日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钟晓斌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全力打造“五区”、提升“两指数”,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美丽幸福上犹建设取得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纵深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坚持生态优先、项目为王、敢想敢干、民生为本、党建引领,全力打造“五区”、提升“两指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幸福上犹而努力奋斗!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上犹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发彬同志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上犹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上犹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上犹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蔡联伟同志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上犹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全县预算草案,同意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上犹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全县预算(含部门预算)。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2022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

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发彬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2022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县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纵深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迅速,绿色创建持续开展,生态品牌享誉全国。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上犹总体目标,全面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力实施美丽赣州(上犹)建设行动,持续推进生态价值高效益转化,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生态示范县,以更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上犹样板”。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包礼斌所作的《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性、制度化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共上犹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和我县“全力打造‘五区’、提升‘两指数’”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幸福上犹更好地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上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莫然同志所作的《上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22年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聚焦全力打造“五区”、提升“两指数”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犹、法治上犹,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全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幸福上犹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冬同志所作的《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聚焦全力打造“五区”、提升“两指数”目标任务,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犹、法治上犹,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全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幸福上犹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周恒胜 审核:罗江华 签发:陈源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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