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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工业园南区三期扩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来源:上犹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9-29 17:19:19

关于上犹县工业园南区三期扩区及

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上住建发[2021]42号

因上犹县工业园南区三期扩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犹县人民政府拟对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拟定了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并报请了人民政府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上犹县工业园南区三期扩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房屋征收范围最终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

上犹县人民政府为上犹县工业园南区三期扩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主体;上犹县人民政府确定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上犹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黄埠镇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各类经营许可证照、建设项目用地及施工许可、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抵押、转让等可能增加补偿费用的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3.近期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将组织工作人员逐户入户开展调查登记工作,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予以配合。

4.被征收人、相关权利人对房屋征收有关事宜存在疑问的,可以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吴泽伟,联系电话:15216195269)。

特此公告

附件:上犹县工业园南区三期扩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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