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可塑电线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线材生产项目
(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线材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上犹县黄埠工业园北区工业大道雄博新能源厂区四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3′51.4″,北纬25°46′16.2″。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厂房面积3450m2,总投资1200万元,购置与安装漆包机、拉丝机等设备,建设生产线5条,一期建成投产后年产漆包线600吨。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赣州市可塑电线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犹县黄埠工业园北区工业大道
联系人:李平权
联系电话:13824382311
邮箱:459038168@qq.com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赣州市亿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978089628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交流-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2)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区域规划相容性”、“厂址选择可行性”、“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及“公众参与”等角度,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有效性及可行性论证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拟建地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所提供的邮箱或传真,提出的意见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反映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调查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为听取公众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特此公告!
赣州市可塑电线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