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发〔2022〕30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犹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1日发布了《关于公布<上犹中学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通过上门入户、来信来访、网络征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了被征收人的意见,同时社会各界也提出了部分修改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征求意见修改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情况
房屋征收部门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意见:
1.要求提高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参照周边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按照1:1.2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
2.要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按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标准进行补偿。
3.按楼层分项清点装修,补偿标准过低,要求提高装修补偿标准。
4.要求过渡费发至交房后3个月并提高过渡费补助标准。
5.要求尽快启动西村安置点建设,规划设计要广泛征询征迁户意见,户型布局要方正合理。同时,希望国有与集体拆迁户分栋安置。
6.针对文稿表述提出部分修改意见。
二、意见采纳情况
针对第1点意见,方案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已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且符合被征收房屋的现状,货币补偿价格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该意见不予采纳。
针对第2点意见,在方案中增加明确“1994年6月2日以前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按国有出让私有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针对第3点意见,房屋装饰装修分项补偿标准进行了适当提高。如房屋装饰装修按照方案中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会给被征收人造成较大损失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的价值。
针对第4点意见,过渡补助期限已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补助标准符合上犹县实际,因此该意见不予采纳。
针对第5点意见,我县已启动西村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工作,规划设计方案将于近期广泛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建议,共同规划建设群众满意、和谐宜居的居住小区。
另外,对方案文稿表述进行了适当修改。被征收人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与法律、法规及上犹县实际相符的,予以采纳并在方案中进行了相应修改;与法律、法规及上犹县实际不相符的,未予以采纳。
具体修改内容以发布的《上犹中学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