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 4号),全面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力争2020年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到2021年底前,全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多元, 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专业队伍更加健全完善。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3.《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2020〕49号)要求2020年7月底前,各县政府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起草过程。
本文起草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 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及《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2020〕49号)要求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在各乡(镇)调研反馈的相关建议及具体工作实际,拟定了我县《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
2.重点工作及完成时限
3.相关要求
具体实施步骤详见《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犹县政府办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