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1-25 15:14:00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现就做好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标对表推进政务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对标对表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加快推进所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面高效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编制市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下载),参照国家部委、省直厅局以及深圳、吉安、宜春等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于10月30日前编制好市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报市政府办公室汇总(纸质稿报市政中心主楼1554室,电子版发邮箱:gzszfbxxk@163.com,联系电话:8992059),以有效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程。

  三、建立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代办点)政务公开专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代办点)选择相对独立、显眼醒目、出入便捷的厅堂院角、宽敞玄关等位置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统一命名为“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可根据内容细分为人工服务区、信息查阅区、自助服务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区等功能区,做到科学划分,合理分配模块功能,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配备的电子设施和办事服务设施,应用信息化技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四、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市大数据局牵头,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并指导各地各部门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同步建设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全面支持IPv6,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集约整合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和所辖县(市、区)政府网站。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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