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厅 明〔2021〕24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和电子政务外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 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提升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水平,现就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我市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总计918个,在全省各地市中数量最多(南昌461、九江215、宜春143、吉安314、萍乡260、抚州139、上饶224、景德镇224),管理任务重、压力大,省季度监测被抽中概率最高。在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中,更新不及时和微信公众号未提供有效互动渠道是影响我市政务公开、 “五型”政府建设和政务新媒体考核质量的重要因素。
二、清理范围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1)积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开展清理工作。
1.乡镇、街道、县(市、 区)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已开设的原则上应进行注销;
2.市直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只保留 1 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了多个类型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应进行优化整合;
3.确有需求的单位按要求填写《赣州市政务新媒体申请保留 审核表》(附件 2),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由当地政府办审核,市属、驻市单位由本单位审核, 向市政府办报备同意后,可保留账号。 申请保留的账号应具备有专人负责、严格实行 “三审三校”、每个工作日更新等条件;
4.在清理整合期间,不接受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的申请。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周密安排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分类整治,确保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把握准确,开设关停底数清晰,问题整改细致到位。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全 面排查政务新媒体在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属无力保障的, 要坚决予以关停注销;疏于管理的,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信息 发布审核制度;属于工作失误的,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岗位培训与考核指导; 因其他原因未能注销账号的,要督促与第三方平台的协调力度尽快完成注销。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 “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逐级落实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级政务新媒体主 管部门要履行管理职责,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协同,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督促落实,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在 3月1日前,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自查整改。3个月后将对清理情况进行核查,清理不到位将予以通报。
(四)完善审核备案。政府部门开设、变更、注销政务新媒 体应由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县(市、 区)人民政府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地各部门将《赣州市政务新媒体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3)于 3月1日前报送至邮箱(电话:8992936,邮箱:dsjj@ganzhou.gov.com),县(市、 区)情况由当地政府办汇总后上报,市属、驻市有关单位直接报送。
附件:1. 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
2. 赣州市政务新媒体申请开设/保留审核表
3. 赣州市政务新媒体信息登记表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1
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
政 务 新 媒 体 |
安全、泄密事故 等严重问题 |
1. 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 泄露国家秘密。 3. 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 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内容更新不及时 |
1. 监测时间点前 2 周内无更新。 2. 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存在“僵尸”、 “睡眠”情况。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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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差 |
1.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2. 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 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附件 2
赣州市政务新媒体申请开设/保留审核表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
新媒体名称 |
新媒体类型 |
ID/U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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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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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 市直单位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审核人: |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3
赣州市政务新媒体信息登记表
汇总(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主办单位 |
账号 名称 |
账号 类型 |
文章URL/ 主页URL/ 下载 URL |
关注量 |
业务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分管 领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保留/ 新开设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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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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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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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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