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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权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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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单位概况1

2、机构设置1

3、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1

4、党建办公室2

5、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2

6、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2

7、社会事务办公室3

8、旅游发展办公室3

9、陡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3

10、陡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

11、镇党委书记工作职责4

12、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5

13、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工作职责5

14、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6

15、镇武装部长工作职责:6

16、镇政府副镇长工作职责:7

17、镇团委书记工作职责:8

18、镇妇联主席工作职责:8

19、镇人大干事工作职责:9

20、镇司法所工作职责:9

21、镇会计工作职责:9

22、镇武装副部长工作职责:10

23、镇政府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10

24、镇政府驾驶员工作职责11

25、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11

26、陡水镇职权运行过程登记制度13

27、领导干部行为动态公示制度13

28、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14

29、廉政风险预警制度16

30、公务用车派车制度17

31、公务接待就餐制度18

32、财务购置申购制度19

33、服务承诺制度20

34、首问责任制度21

35、限时办结制度23

36、跟踪问效制度25

37、责任追究制度25

38、民主集中制度26

39、镇镇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7

40、财务管理制度29

41、办事公开制度30

42、办事分工负责制度31

43、廉政风险定期寻查整改制度32

44、党委会议制度32

45、党委中心学习组制度33

46、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35

47、三会一课制度37

48、会议管理制度37

49、请销假制度38

50、微机管理制度39

51、电话管理制度40

52、廉洁自律制度40

53、信访工作制度41

54、信访接待制度42

55、工会工作制度43

56、妇联工作制度43

57、团委工作职责44

58、政务公开制度44

59、档案管理制度45

陡水镇岗位职权信息

1、单位概况

单位性质:一级人民政府

2、机构设置

陡水镇设有5个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旅游发展办公室;2个个事业单位:陡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陡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陡水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3、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事务,政协相关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对台事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议案处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稳定、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建设等工作。

4、党建办公室

5、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

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6、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动植物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交通、统计、审计、科技、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三资”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村级财务代理和集中支付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及资产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村容镇貌、农房管理、土地开发、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

7、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负责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实施;负责教育、体育、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精准扶贫、医疗保障等工作。

8、旅游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特色小镇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特色小镇旅游工作;负责全镇乡村旅游发展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镇旅游景点,提升小镇景点的观赏性和人文创意性;负责推进文商农旅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业和农产品销售结合。

9、陡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精准扶贫、农林水、民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教卫生、财政等服务职责。

10、陡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陡水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建设、路政管理、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11、镇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本镇党委的重大工作决策和各项决议。

(2)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党的统一和团结;负责镇党委全面工作,主持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发展方向、思路、措施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握经济发展的宏观管理。

(3)搞好党风建设、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主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4)负责运筹全镇整体工作,组织落实全镇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组织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5)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推荐、人事管理等工作。联络政协工作。

(6)抓好工会、老龄工作

12、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闭会期间的工作。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工作。

(2)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联系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村民代表会代表,指导总结并交流代表小组及代表活动的情况和经验。

(3)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对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工作实施监督。接待和办理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并认真负责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交办。

(4)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负责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它日常工作。

13、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突出工作重点。

(2)主持政府工作会议,向人代会提交工作报告,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做好年终总结。

(3)制定行政管理决策,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制定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思路、措施,实施重大经济项目,对全镇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管理和审批。

(5)抓好财政、金融、人事、武装、旅游、边界、国土资源、文物保护、小城镇建设工作。

14、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3)参与镇党委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监督检查镇党委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搞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4)抓好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5)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措施,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做好分管的监察、信访、综治、教育、司法、公安工作。

15、镇武装部长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镇党委的决议和上级武装部的指示、命令。

(2)负责全镇的征兵工作。

(3)负责民兵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同下具体组织实施。

(4)牵头做好拥军爱民,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镇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5)负责全镇民兵组织建设,做好民兵、地方与军事专业技术对口人员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武器装备、弹药和训练器材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镇的人民防空工作,管理好人防工作设施、器材。

(8)分管机关党务工作,协助抓好精神文明工作。

16、镇政府副镇长工作职责:

(1)做好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关心职工生活。

(2)负责镇机关各部门、下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

(3)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综合协调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便民服务事务。

(5)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分管的林业、水利、科技、双拥、民族宗教、环保、小康建设、广电、农机工作。

(6)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农牧村实际,抓好计划生育、卫生、体育、文化、邮政、电信工作,实现目标管理。

(7)负责向镇政府提出有关方面的工作改革建议、工作报告。并组织督促、检查、落实见效。

(8)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9)组织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其它任务。

17、镇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组织全镇各团支部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和各类创建活动、文体活动。

(2)全面掌握全镇团员青年生产生活现状,做好团组织各类文件、表册、信息上报。加强与各团总支、团支部的联系,掌握各支部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支部的工作。

(3)负责团刊征订、团费收缴工作。

(4)承办组织、纪检监察、党建日常工作。办理发展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管理党员档案和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18、镇妇联主席工作职责:

(1)组织全镇各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思想教育和各类创建活动、文体活动。

(2)全面掌握全镇妇女儿童生活和生产现状,做好妇联各类文件、表册、信息上报。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镇人大干事工作职责:

(1)负责镇人代会、镇人大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镇人大各类文件、表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3)整理、保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资料和文书档案材料。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镇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起草司法所各类文件材料,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1、镇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做好财务的核算、监督、统计工作。

(2)严格财金制度,掌握镇政府各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记账、报账、算账工作,认真审核,报销各项资金使用票据。

(3)做好财务凭证、报表、帐薄以及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类、保管工作。

(4)按照标准,做好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晋升、核对、发放工作。

22、镇武装副部长工作职责:

(1)协助部长抓好本区域内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及军事训练等工作。

(2)搞好全镇预备役登记和征兵工作,开展国防教育,进行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动员准备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镇政府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纪律,自觉坚守工作岗位。

(2)爱护公物,注意节水、节电、节煤气。

(3)认真执行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注意个人卫生,认真做好食堂保洁清洁卫生工作。

(4)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证食堂日常伙食和来人接待。

24、镇政府驾驶员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2)认真做好对车辆的维护、维修和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出车时对车辆安全进行系统检查。

(3)完成出车任务,确保停车安全,避免车辆被盗,碰、砸等事件的发生。

(4)注意节约费用的开支。及时做好年度的车辆保险、车辆审核、缴费等工作。

25、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镇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重要问题议事制度,更好地发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基本要求。1、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体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2、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3、必须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4、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党委工作规则中规定的权限议事和决策,不得越权做出决策。

第二、议事范围。根据党委工作规则和市、县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应由集体议事和决策的重大问题是:1、我镇全局性、政策性问题。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等问题。4、行政工作中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支配等问题。5、重要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6、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议事程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按下述程序进行:1、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提交会议。2、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准备规范的会议材料。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4、充分讨论。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负责人不要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5、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应进行无记名表决。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6、做出决策。决策的形成分为两种: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提交行政班子会议讨论的,由镇长最后做出决定。党组织领导班子,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定,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半数的为通过,由主要领导做出决策,并记录存档。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须有超过半数的领导班子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26、陡水镇职权运行过程登记制度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使职权运行公开、透明,符合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内部重大事项的职权运行过程都要进行详细的登记备案。

(2)职权运行过程登记的主要内容是指在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监督试点工作中清理的各项职权的运行情况,要清楚记载职权运行的过程及程序,另外,涉及站所用人、人事调整、资金使用、物资分配等内部重大权力也要进行登记,以规范用权行为。

(3)登记时要记清事项的受理、批准、经办人及具体办理结果等。

(4)职权运行要实行双人办事制度,坚持办事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5)职权运行过程登记要有专人负责,对全过程进行认真登记。

(6)对职权运行的过程要进行公布,一把手要加强监管力度。

27、领导干部行为动态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方便群众办事,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一公布领导在本周内重大事项计划,周五总结一周工作情况。

(2)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重大活动行为要由会议研究决定,并将行为结果进行公布。

(3)对领导干部决策的物资采购、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领导干部的言行要规范,不信谣传谣。

(5)对领导干部办理重大事务的行为动态要公开公示。

(6)对领导干部收入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定期进行公开。

28、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制定本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一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镇党政“一把手”要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保障班子成员的民主权利,实行民主决策,不得首先表态、个人拍板决定重大事项。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范围:

(1)涉及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编制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

(2)财务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

(3)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和矿产资源的开发、经营以及国有资产处置及行政审批有关事项;

(4)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

(5)其他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第三条重大事项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详细的会议记录。表态形式是: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的程序:一是事前告知。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三是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四是如实记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一把手”拍板或集体表决)、拍板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并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

第五条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

29、廉政风险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肃南县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权力制约监督试点工作,提高陡水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执法的能力,防范和减少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以十七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中心,通过全面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廉政勤政教育,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实施有力管理监督,促进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科学、规范、廉洁运行,为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三条廉政风险预警制度的实施坚持主动全面、保障有效有力的原则。

第四条党员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学习、广泛宣传、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第五条要立党为公,坚持原则,遵守党纪政纪法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做到顾全大局。

第五条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

第六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反对官僚主义。清正廉洁,不贪污受贿,不腐化堕落,不以权谋私,不损人利己。

第七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挥霍浪费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资财。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收支定期向群众公布,增加透明度。

第八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反对独断专行,不搞“一言堂”。

第九条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依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色完成上级和本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廉政风险预警制度的实施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各站(所)落实廉政风险预警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0、公务用车派车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政府和站所的正常业务需要。

(2)镇机关车辆由书记、镇长统一调派使用,其它干部用车须经书记、镇长同意。各站所的公用车辆由站所长调配使用。

(3)车辆驾驶必须是专职人员。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车辆维修、保养技术知识,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驾驶人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4)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5)小车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行车记录,交镇长定期查阅。

(6)严禁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用车时,必须请示书记、镇长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7)镇干部严禁酒后驾驶车辆,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8)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镇长同意后进行。

31、公务接待就餐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接待工作的规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陪员

①县级以上领导,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接待。

②县属各部门领导,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和对口单位负责人接待。

③上级派驻梅水工作组及专家、知名人士由蹲家领导接待。

(2)就餐

实行接待登记审核制,设立客饭登记簿和接待登记簿。

客饭登记簿由伙食管理员负责登记,经管理员、陪同领导签字后由蹲家领导审核后方可报帐。

接待登记簿由文书负责登记,专门记录接待用烟、酒、肉、菜等物品的购买消耗情况,由陪同领导签字,蹲家领导审核后为报帐参考依据。

(4)具体要求

①严格遵守中央、省、地、县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认真执行《肃南县关于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暂行规定》。

②蹲家领导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招待费支出,量入为出,厉行节约。

32、财务购置申购制度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办公用品必须由党政办统一负责采购。

(2)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和财政纪律,严格按照请购单和规定手续,努力做好采购工作。

(3)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有计划,由党政办列出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的清单,向蹲家领导汇报,经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负责采购。

(4)根据批准的请购单,分清轻重缓急,逐日逐周逐月安排,适时购进,保证供应,未经批准一律不买。

(5)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文书负责。本着节约、实用、价廉物美的原则,选择相对定点的商家或不定点进行采购。500元以上物品的采购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经手采购。

(6)办公用品采购到位后,由办公室负责同志验收核对,做到款物一致,验收入库。

(7)严禁购物时收取回扣。

(8)采购的物品应由文书妥善管理,进出有帐,领用登记。

33、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优质环境,树立机关干部职工良好形象,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特制本制度。

日常行为规范

(1)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2)自尊自爱,注重仪表。坐、立、行要端正,穿戴整洁、稳重大方,不穿背心、拖鞋上班。讲究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倒垃圾,保持公共场所和办公室整洁有序。举止文明,情趣健康,不讲粗话,不看黄色书刊、影像,不参加迷信活动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3)文明礼貌,热情待人。实行首问制,遇到问事,热情接待,耐心指点,积极为民解难释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要及时、准确地办理,不得回避,不得扯皮,不得推诿。使礼貌用语,尊重他人人格,态度和蔼,谦恭礼让,不怠慢宾客,不悔辱他人。讲话注意场合,掌握分寸,保守秘密,涉及政策问题和事关全局问题,要按有关规定统一口径,不乱开口子。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4)遵规守纪,严以律己。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遵守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要准时到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有事要请假,去向要告知,不得无故缺勤。

(5)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忠诚守信,克己奉公,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34、首问责任制度

(1)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镇范围内第一个被到镇政府及镇属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2)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主要责任:

①办事人来办事及联系其他工作时,首问人要使用文明用语,文明礼貌,热情大方,问声好,让个座,倒杯水。

②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耐心、细致、周到地解答有关询问。

③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是属于镇政府内部单位站所而因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当认真负责地填写“首问责任制度登记表”,将办事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登记,并立即置于有关责任人的办公桌上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责任人;有关责任人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了解情况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如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人,或办理事项要求紧急以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要负责给办事人答复。

④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但是属于镇政府所辖其它单位站所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知与之有关的单位站所,必要时应为办事人联系有关责任人。

⑤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我镇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业务和工作程序,要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着想、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4)对严格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度,积极主动帮助办事人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表扬。

(5)对违反首问责任制度,并经查实具有下列情节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向办事人赔情道歉等处理。

①首问人没有及时或没有在限期内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办理完结的;

②首问人没有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

③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没有及时与办事人联系研究解决问题的或没有在限期内完成的;

④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⑤对自己所承担的职责不清、办事程序不熟悉、办事过程中出现差错的;

⑥对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⑦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⑧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或变向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的。

(6)设立违反首问责任制度投诉电话:0797-8506108。

35、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管理相对人到镇机关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2)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热情主动,提供一切方便,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推诿。对属于职能范围的,能办立即办,急事要急办,特事要特办;对不属于职能范围的,要尽可能地指明办事的途径和方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尽快向有关职能单位站所介绍或移交。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的,要一次性说明理由,并将有关规定清楚地告诉对方。

(3)承办人要根据职能要求和承办事项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涉及范围,提出承办事项的办结时限,报分管领导审定,审定通过后,应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办事人。

(4)限时办结要明确具体的办事期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超期办理。

①对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咨询的,能解答的当场给予解答,解答不了或职责范围之外的事项,应按首问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②对各类上访要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弄清情况,提出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或给上访人答复。

③办理的事项如涉及多个单位或站所的,应由分管领导负责,尽快与相关单位协商,提出办结意见,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④遇到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的,要马上向领导请示,并根据批复情况及时处置。

⑤对即办事项,在办事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结。

⑥对办事人所诉求的事项,提出建议及相关办事的程序进行咨询,加快办事时限性。

⑦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限时办结制度,无故不按限时办结的,造成办事人办理困难的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或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

36、跟踪问效制度

(1)成立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工作跟踪督查,每季度督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

(2)跟踪问效体现“动态发展,长效激励”原则,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听取农牧民群众意见,对为基层组织办的实事逐一进行跟踪问效,对群众不满意的立即进行改正。

(3)采取“听、看、谈、评”等灵活多样的跟踪问效方法。“听”:听取工作汇报;“看”:看有关档案材料;“谈”:召开座谈会,听各方面的评价;“评”:跟踪问效领导小组评价和群众意见建议有机结合。

(4)村一级组织每季度向镇党政办上报一次重点工作及开展情况,镇跟踪问效领导小组据此进行跟踪问效。

(5)实行跟踪督查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督查台账。在跟踪问效过程中,树立正面典型,抓“样板”。对作风飘浮、存在问题严重、在全镇乃至全县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37、责任追究制度

(1)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

(2)凡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依照本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或劝其引咎辞职等责任追究。

①对镇党委、政府的决定以及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互相推诿扯皮的;

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延误办事时限而造成损失的;

③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④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效果差、工作态度生硬、工作作风粗暴,干部群众不满意的;

⑤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的;

⑥镇领导班子议事会议认为应当追究责任的。

(4)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5)一年内,凡受到批评教育2次以上的,不得参加年度先进评比。

38、民主集中制度

(1)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和改革与事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重大工作问题,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职工奖惩及岗位变动,组织发展以及上级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或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都必须召开党委会或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决策。

(2)领导班子会、党员大会,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召开,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开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要作好记录,认真贯彻落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专断,对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集体决定。

(4)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都无权决定,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5)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班子成员党委委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相互信任和支持,不断增强团结,共同做好工作。

(6)出台涉及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采取由上而下、由下而上,反复酝酿讨论,最后由集体研究决策的过程进行操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7)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之后,要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和保障措施,并责成专人办理,责任人要敢于负责,不得推诿卸责。

39、镇镇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事项,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①涉及陡水镇工作发展目标的重大事项;

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③规模和费用较大的开支项目;

④对工作开展指导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制发;

⑤其他人事工作重大事项。

(2)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3)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

①咨询论证。职能科室对重大事项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并报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提请上会。

②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会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党委书记决定是否上会。

③准备材料。按规定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

④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⑤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向会议说明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中班子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

⑥做出决定。党委书记在听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⑦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照有关规定,重大事项决定在机关进行通报。

⑧重大事项(除保密外)决定后在本镇进行公示。

(4)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决定的,领导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及党委书记报告。

40、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尽职尽责搞好财务工作。

(2)严格管理和从严掌握经费开支,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3)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不谋私利,坚持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做到日清(出纳帐务)、月结(会计财务)、三相符,即: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不经领导批示的发票不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报,一切按规定办事。

(4)严格财务审批,各项发票由单位领导审批,审批要符合财务规定,严格把关。

(5)财务人员要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对账簿、单据、报表要严加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6)严格财产管理制度,对各类财产要建立登记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41、办事公开制度

(1)公开办事内容:主要包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及各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和进展情况;各类城镇基本建设、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争取情况;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

(2)公开办事程序:主要包括办理项目申报、审批所需手续、涉及人员、办理时限等事项。

(3)公开办事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市、县的政策性文件;各类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具体要求等事项。

(4)公开办事结果:主要包括重要事项决策、项目审批结果等事项。

(5)公开办事纪律:主要包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监督办法等事项。

(6)公开办事基本要求:各科室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效监督的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开、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42、办事分工负责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凡属镇党政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镇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都不能决定重大问题。

(3)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防止“一言堂”,避免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防止无人负责、互相推诿的情况发生。

(4)党委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讨论形成的决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向上级组织报告。

(5)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明确的分工,每个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6)镇党委书记、镇长要支持和帮助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工作,主动处理好同其他干部职工的关系;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要尊重和支持镇党委书记、镇长的工作,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指导,经常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自己的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

43、廉政风险定期寻查整改制度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上犹县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权力制约监督试点工作,提高陡水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执法的能力,防范和减少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在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的基础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风险定期寻查整改制度的实施坚持主动全面、大胆查找、保障有效有力的原则。

第三条各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大胆查找个人及单位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的问题,镇纪委委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每月检查镇各级组织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

第四条镇机关、镇属各站所、农牧村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收支定期向群众公布,以便接受镇纪委及党员领导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对查找出的廉政隐患情节较轻的,限期进行整改,情节较重的,经调查属实,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

44、党委会议制度

(1)镇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镇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讨论决定。

(2)镇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中旬末召开。如需提前、延期或遇紧急事项需临时召开,视情况决定。党委会议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3)党委会议议事范围

①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和总结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

②讨论研究本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③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④对镇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等部门,提请讨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

⑤审议通过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

⑥研究处理本镇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镇县委报告情况。

⑦研究决定重大财务开支,审议镇财政收支安排等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

⑧讨论党组织及党员发展有关事宜。

45、党委中心学习组制度

第一、中心学习组组成。由领导班子成员、主管业务干事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

第二、学习内容。1、党的基本理论、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和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2、省、市、县委重要决定、重要文件和主要领导讲话精神。3、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现代科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和项目建设知识。5、领导管理科学和领导艺术。6、其它重要学习任务。

第三、学习形式。中心组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为基本学习形式。各中心组成员要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相关内容,抓住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及时发表和运用到实践中去。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每次半天到一天时间。集中学习以专题研讨为主。每次集中学习研讨前,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研讨主题,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研讨发言准备。各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学习内容和分管工作,每年撰写一篇以上有一定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组织部评阅。

第四、学习档案。各中心学习组建立中心学习组成员学习档案。学习档案主要记载中心学习组成员自学情况、集中学习出勤情况、调研任务落实情况、集中研讨发言情况、研究成果发表运用情况、学习体会文章撰写及成绩评阅情况、参加培训情况、运用理论指导工作情况和年终学习考核结果。

第五、学习考核。以学习档案的记载为依据,由镇党委组织每年对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学习管理。中心学习组组长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的主要职责是:提出中心学习组学习安排;主持和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检查和掌握各中心学习组成员的学习情况。镇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

第七、学习要求。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真学、真懂、真信和真用,把学习理论的落脚点放到指导和推动工作上。2、统筹安排好学习和工作,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保证每年参加集中学习的出勤率达到90%以上。

46、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教育和管理

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坚持每两周过一次组织生活;坚持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评议;积极参加镇党委组织的党课、廉政建设等教育活动。

②党支部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册、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记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③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每季度经过全体党员广泛讨论,评出2——3件好人好事上报镇党委,以便进行宣传报道。

④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委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一篇工作经验类的调查报告,努力提高党建工作。

(2)组织生活的内容

①切实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工作,采取长期灌输、渐进积累的办法,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

②讨论支部的工作、决议。

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④发展新党员和进行党纪教育。

⑤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竞赛、调查访问、参观学习、聆听报告、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视、录像、戏剧等,使党员在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中受到启发教育。

(3)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

①明确组织生活的意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因此,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②注重组织生活的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组织生活会前都要通知每个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引导党员认真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思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防范巩固工作,相互进行帮助,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团结。

47、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48、会议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会议次数,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好会。

(2)会议管理包括会议人员的通知、会议材料的准备、会标的悬挂、会场的布置、音响的调试、会议的记录、会议的宣传报道、大会服务等。

(3)会议管理实行分类别由相关各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领导班子会议及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一)负责召集、通知、筹备及记录,其他会议由相关各办公室(部门)负责通知、筹备及记录等。设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相关领导小组职能的会议管理。

(4)班子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由镇主管机关领导通知党政办(一)进行会议筹备,其它会议由分管领导通知相关办公室(部门)进行会议筹备。

(5)会场必须提前布置完毕,准备好茶水、挂好会标、调试好音响等,会场做到整洁、庄重。

(6)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会议并按要求签到,参会者应提前10分钟入场,组织者提前5分钟点名,因故不能出席的须向会议召集者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处理,并进行通报。

(7)会议纪律,参会者必须自带笔记本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秩序,严禁私下说话、走动,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或调整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离开会场。会议主持人要精练、紧凑、简洁,发言人要准备充分,不说套话、废话,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49、请销假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开会、学习、参观、考察(包括上级部门和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因公外出),因病、因事请假,以及按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休假、婚丧假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做到事先请假、准假,事后销假。

(3)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单位党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因公因私请假五天以内,由分管的县委副书记、常委或副县长审批,若分管领导不在本县,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单位副职因公因私请假五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由分管的县委副书记或副县长审批,若分管领导不在本县,由组织部审批;单位非领导干部职工因公因私请假十天以内,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十天以上(含十天)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组织部和县人事劳动局审批。

(4)干部因公因私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肃南县干部请假审批表》,不填写者按旷工对待。假满归来必须按要求销假,一年内有两次不销假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优秀等次。

(5)干部职工因公因私请假时,非紧急情况,不得打电话或口头报告的形式请假。

(6)办公室负责干部职工出勤登记制度,年终进行认真的汇总统计,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考勤情况,并将其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50、微机管理制度

(1)凡本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学习、使用、爱护微机。

(2)微机的使用坚持“专人专机、专机专用,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严格维护微机各系统的完好无损,人为造成损坏的,要酌情处罚。

(3)非经领导允许,严禁外单位人员上机操作,

(4)非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允许在本单位的微机上处理、打印外部文件。

51、电话管理制度

(1)本单位现有公用电话2部纳入管理范围,并根据县上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严格控制公用电话费用,个人因私事使用单位长途电话的须进行登记,费用自理。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报销住宅和私人电话费用,移动电话实行话费限额管理,领导话费每月按补贴标准补助,超支由个人承担。

(4)厉行节约,严禁用公用电话闲聊、办私事,更不允许带外单位人员使用单位电话。

(5)要爱护公用电话,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2、廉洁自律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都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2)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自觉执行财经法规,坚持秉公办事,维护部门廉洁从政形象。

(3)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以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单位的宴请、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及其它方便,严禁吃、拿、卡、要,保证各项工作执行的严肃、公正。

(4)工作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活动。

(5)工作中要文明行政,礼貌待人,不无故拖延应办理的工作。

(6)坚持政务公开,对项目、财务、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等公开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7)简化办事程序,实行联合办公、“一条龙”服务等有效方法,为基层、为群众、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53、信访工作制度

(1)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单,将来访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和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登记在《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单》上。

(2)要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陈述,详细询问情况,解答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坚持做到一听、二问、三记、四分析,通过听取情况反映,认真分析判断,明辨是非,要求保密的,应予以保密。

(3)接访领导要根据问题性质,能够直接答复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当面给予答复;需要调查研究,核实情况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尽快进行调查予以落实;对提出的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党的政策,不能迁就,乱开口子。

(4)实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单位安排,做好接待日的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单位信访领导小组汇报。

(5)对上访的群众要文明接待,热情为群众服务,认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按法律和政策解决群众的具体问题。

54、信访接待制度

(1)逢每月的15日为镇领导接访日(遇假日顺推)。

(2)接访日由一名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来电。

(3)接待工作必须做到热情、耐心、细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合情合理地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4)领导在接访日听取的群众来访,如属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能解决的应当场答复群众,并转交有关科室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群众承诺答复期限;不属本人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须向群众说明,并介绍其到有关领导或科室办理。对所有的来访,须做好记录,并在办结后交办公室整理归档。

(5)领导接访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单位副职无故在接访日不在办公室,又不向办公室说明的,须向单位一把手说明原因;单位一把手无故在接访日不在办公室,又不向办公室说明的,须向镇领导班子会议说明原因。

55、工会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2)认真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教育职工学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教育和引导职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职工文化活动,丰富职工生活,促进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5)加强城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技能。

(6)密切联系职工,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56、妇联工作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

(2)认真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加强城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妇女干部业务素质,以适应时代发展和城建工作的需要。

(4)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妇女活动。

(5)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6)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和教育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共筑廉政防线。

57、团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团组织的决议、决定。

(2)组织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3)做好团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开展好团内活动,按时收缴团费。

(4)做好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

(5)做好外来务工青年的培训工作。

(6)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7)认真完成上级团委及镇党委交办的工作。

58、政务公开制度

(1)公开办事内容:主要包括决策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审计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公开、“六稳”政策发布、部门预决算;政务动态,年度计划、“六保”政策发布、“六保”政策解读以及其他可以依法公开事项。

(2)公开办事程序:主要包括办理项目申报、审批所需手续、涉及人员、办理时限等事项。

(3)公开办事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市、县的政策性文件;各类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具体要求等事项。

(4)公开办事结果:主要包括重要事项决策、项目审批结果等事项。

(5)公开办事纪律:主要包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监督办法等事项。

(6)公开办事基本要求:各科室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效监督的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开、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59、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当年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次年的4月底以前归类整理,6月份以前归档立卷。

(2)档案资料必须按要求存放保管,做好防灾、防盗、防虫、防霉、防潮等工作。

(3)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及党政办提供档案资料,查阅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除领导和党政办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查阅档案资料必须经主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