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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水乡白水寨苗木基地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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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梅水乡白水寨苗木基地紧邻陡水风景区,距县城约13公里。该基地规划面积1万亩,目前已流转面积7600亩,已种植4300亩,主要品种为桂花、樟树、南方红豆杉、楠木等,现已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

在建设之初,规划范围内的林地均在农村生产责任制时落实到各家各户,实行分户经营、分户管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时则进一步确权发证。为实行集约化经营,拟将规划范围内的林地流转到一家公司上,打造一个集苗木生产、观赏盆景、乡村旅游的生态基地,并以此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发展苗木生产。为实现这美好愿景,首先要将几百户林农的近7600亩林地流转过来,在办理流转手续的过程中不断出现林地界址不清、权属模糊、原确权不准确等一系列矛盾纠纷,因流转按每亩林地600元的价格补偿农户,在涉及到经济利益时,一些小矛盾、小纠纷极容易形成大的、难解的纠纷,为保证建设进度,梅水乡政府除成立了流转工作组外,还专门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一发生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处。在调处过程中,工作站根据纠纷的特点和性质,进行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开展调处,对界址不清的,采取走访有关当事人和当地知情人进行调查取证,在取得有关证据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处,比如:蓝书明反映在开发过程中有一处山场处于一户农户山场中间;由于当时工作人员不清楚,导致开发后无法确认,经过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发现反映属实,就及时和蓝书明协商调处和流转。对无法取得直接证据的,则对双方做工作,取得双方的理解和让步,比如,余先逵和唐昌富关于麻子窝山场界址不明,发生林权争议,在还原83年分山场的界线后,进行了调处,最后双方均表示接受;对一些原确权不准确的,在取得直接证据后进行重新确权,按照确定别的权利人进行流转;对权属模糊的,一时无法确定权利人的,实行先建设再确权,先稳控矛盾,不激化,再边调查取证,在取得新的证据后再作调处。像廖昌富三兄弟,因为当年分家,对山林划分存在争议,认为分配不公,要求重新核实进行划分。因此事涉及家庭内部纠纷,在建设的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走访,了解当年分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解和山林划分。通过这些措施使基地的流转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现已流转林地7600亩,基地已初具规模,并产生了明显的效益。

通过该基地的建设,辐射带动了当地苗木产业发展。该基地建设,带动了当地周边270余户群众种植苗木910亩,政府因势利导成立了苗木合作社,采取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转模式,合作社提供技术、联系种苗和销售,解决生产各环节的困难,较好地促进了产业规模化发展,宣传了良性循环。

基地建设转变了农业产业的发展方式。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转模式,改变了以往群众单打独斗小规模发展,缺技术、缺资金、缺销售的困境,在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合作社的运作下,产业迅速发展,提高了产业的抗市场风险能力。同时带动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群众除获得山地流转资金450万元外,劳动力成为了产业工人,基地每亩每年至少要消化10个劳动日,已种植的4300亩基地共需消化4.3万个劳动日,需劳动工资250万元,群众仅从劳务工资一项增收800元。

基地实行农旅结合,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毗邻陡水湖风景区的优势,把苗木产业发展成为生态观光农业,逐步减少苗圃园,科普园,开发好绿化苗木、观赏盆景、桂花茶、桂花酒等产品,形成产业链,提高农业产业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