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属于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负责行政中心、干部交流楼、军地保障中心、文体中心及人才公寓等房产的维护和管理;2、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3、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4、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做好节能工作技术培训,完成各项能耗统计上报工作;5、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管理事务的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局机关预算单位。编制数16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全额事业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1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9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6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915.9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5.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3.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资本性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672.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7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含党建经费3万元。
(三)财政补助支出情况
2025年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补助支出预算915.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72.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8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86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应急接待调研平台用车20 辆,其他公务用车 31辆,事业单位车改储备车5 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8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个。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5年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915.92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5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上犹县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2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万元,比上年持平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