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购买数量不受限制。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三、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购机发票原件;
3.“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4.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没有发动机的不需提供)拓印膜;
5.整机和发动机合格证;
6.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需提供相应的机具行驶证及登记证书。
四、受理单位
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五、受理地址
上犹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上犹县S324与水口路交叉西南方向60米)。
六、办理时限
即办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与举报电话
0797-854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