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转递须知
一、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包括以材料:
(一)当事人初中至最高学历,每一阶段的学籍材料(含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表)。全日制毕业的须提供报到证正副本。
(二)每一段工作经历材料
1.如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过,下材料须归档
①干部履历或职工(录用)登记表
②历年工资审批表
③历年年度考核表
④解除聘用关系的审批或批复
2.如在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工作过,下列材料须归档
①退工证明或离职证明
②劳动合同
③社保清单(证明)
3.如在人才机构已办理委托存档,下列材料须归档
①档案转递单
②存档证明或存档协议
③档案目录清单
4.加入党团组织材料
5.职称评聘或资格考试材料
6.其他如奖惩材料、职务任免材料等按规定应归入档案的材料
二、转递手续和转递方式
1、档案必须由档案保管理单位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2、开具转递档案通知单
3、档案转递可通过机要或自带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