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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辖区内天然水域垂钓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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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管理辖区内天然水域垂钓活动的

上府发〔202410

为有效保护我县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江西省渔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域:上犹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阳明湖上犹境内水域)陡水坝面至水岩方向的白石下、营前方向的乌药茶厂(见附图)。

二、禁钓时间:每年11-1231日。

县公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水利等涉水执法部门以及各沿河、湖乡(镇)政府要依据各自职责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我县天然水域涉渔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打击力度。

监督举报电话:0797-8539866110

本通告202458日起施行。

附件:上犹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钓范

围示意图

2024424

附件

上犹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禁钓范围示意图

禁钓区域:上犹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阳明湖上犹境内水域)陡水坝面至水岩方向的白石下、营前方向的乌药茶厂

禁钓时间:每年11-1231


原文下载:正文: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辖区内天然水域规范管理垂钓活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