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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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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办发〔202057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关于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1228

关于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的实施方案

贯彻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江西行动和健康赣州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以及《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920)、《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赣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发〔20207)等文件精神,广泛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卫生健康工作部署,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县城,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上犹奠定坚实基础。

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专项行动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普及预防疾病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强健康知识普及的科学性、权威性。全县各类媒体开办健康科普节目、专栏,定期播放、刊发健康科普内容。全县各村(居)、社区、居民小区实现健康科普宣传栏全覆盖,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每年举办健康科普讲堂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健康宣教活动。全面推动健康示范县创建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30%。〔县卫生健康委、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文广新旅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全面推动落实《江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与指导,发动全社会参与“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活动和“控油限盐、健康进万家”健康促进活动。落实国家盐、油、糖包装标准要求,全面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活动。落实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5%。〔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体局、县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完善文体中心设施建设,推进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推进村(居)、社区、居民小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完善和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全面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指导服务。依托全民健身运动,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赛事,进一步拓宽运动比赛项目,扩大群众参与度。积极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含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把中学、职业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县教科体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控烟行动

引导群众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探索各医疗机构提供戒烟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孕妇等群体的控烟宣传引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控烟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价格调节、法律法规等综合治理手段,切实提高控烟成效。加强控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力度,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全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烟草公司、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依托县心理协会建设,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心理服务人才培养,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和相关社会组织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精神障碍救治医疗机构建设,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和赣江源头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强化大气污染源头管控。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开展水流域综合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泥。打好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坚决整治侵占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问题。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废弃物整治工作。推进健康县城、健康乡村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安全生产、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因素。〔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县国资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健康饮水保障行动

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供水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农村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加大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确保水源安全。建立完善城乡饮用水监测网络,在所有乡(镇)覆盖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饮用水新型污染物的监测工作机制。加大城乡供水工程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并有效运行供水水质监测系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工程、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引导公众健康饮水和健康用水。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饮水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落实中医药强省目标任务,强化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加强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中医特色治疗科室建设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建立完善各医疗机构治未病中心(科)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推广热敏灸技术,推动县中医院加入省级热敏灸联盟。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中医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人才培养,推动传统中医药治疗技术有序传承。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并持续改善。〔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关注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妇女的“四期”健康管理。加强儿童健康管理,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推进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社区托育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妇女生殖健康,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推进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妇联、县残联、县民政局、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开展 “小手拉大手、共创卫生城”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落实《赣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县教科体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团县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协同机制,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大执法力度,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倡导健康工作方式,鼓励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充分利用各宣传媒体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全面提升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国资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推进医养结合全国试点工作,依托县人民医院建设集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养老和安宁疗护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体,推动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安宁疗护科室建设。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增强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口腔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依托职业教育学校,开展老年护理学科建设。打造老年人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开展区域胸痛中心试点建设,推动县人民医院通过国家胸痛中心认证(基层版)。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宣传和筛查,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心脑血管疾病的诊治水平及心脏康复技术服务能力,切实提高救治成功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红十字会、县教科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加强高发癌症防治知识宣传,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肿瘤科室建设,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大力推进妇女两癌筛查力度,逐步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提升全县肿瘤防治水平。进一步完善癌症患者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46.6%。〔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教科体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推广开展肺康复技术,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向居民提供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到2022年和2030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教科体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提升糖尿病检测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居民经常关注血糖水平及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大宣传,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对全县各预防接种单位的组织管理,抓好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社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麻疹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健康上犹建设委员会,细化上述17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作,研究疾病的综合防治策略,做好监测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县卫生健康委、县教科体局、县委组织部、县统计局等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二)动员各方参与

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建设,主动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积极引进健康促进类企业进驻,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鼓励通过基金、社会捐资等途径,参与健康服务,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科体局、县国资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红十字会、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健全支撑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政策法规,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建立并有效运行各类疾病监测系统,推动部门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医保局等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宣传,开设健康上犹建设专题、专栏等,大力宣传健康上犹建设。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健康上犹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卫生健康委、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附件: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附件

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江西行动的意见》《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赣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完善落实健康江西行动和健康赣州建设,推进健康上犹建设协调机制,保障健康上犹建设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考核内容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健康江西行动、健康赣州建设和健康上犹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及有关要求为主,考核对象是指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

第三条 考核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战略引领、注重实效、客观公正、评建结合、全民参与、强化保障。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在健康上犹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健康上犹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健康上犹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健康上犹办”)组织实施考核、监测等管理工作。健康上犹办设在县卫生健康委,承担健康上犹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健康上犹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健康上犹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为健康上犹建设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  健康上犹建设委员会下设健康上犹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第七条  健康上犹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研究调整行动内容、考核指标;推动成立基金会,形成健康上犹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媒体方式,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

第八条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研究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健康上犹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按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健康上犹建设的宣传解读;认真落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上犹建设各项工作。

第九条 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健康上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按照健康上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部署,抓好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章 监测评估

第十一条 健康上犹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测评估办法,对健康上犹建设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 监测评估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

第十三条 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健康上犹委员会根据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监测情况,每年形成监测评估报告。监测评估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适时发布

第四章 考核评估

第十五条 考核周期为每年11日至1231日,通过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细则由健康上犹委员会另行制定。考核主要指标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我县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第十七条 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健康上犹委员会审定后报县委组织部,作为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考核评估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健康上犹委员会承担。


健康上犹建设主要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序号

指标

省级基

期水平

市级基期水平

2022年县级目标值

责任单位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5.9

76.8

77.7

县卫健委

2

婴儿死亡率(‰)

5.5

3.13

5.5

县卫健委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1

4.76

8.1

县卫健委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8.41

8.21

15

县卫健委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9.6

90.1

90.86

县教科体局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3.31

18.3

22

县卫健委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2

33

37

县教科体局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8.6

——

15.9

县卫健委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68

1.73

2.6

县卫健委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9.49

——

27.5

县卫健委

11

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出台或完善相关政策,开展健康相关活动

——

——

基本实现

县委组织部

12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实现

县委宣传部

13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实现

县卫健委

14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9.8

84.4

90

县生态环境局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

15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80.9

96.6

85

县生态环境局

16

农村规模化建设和升级改造

----

----

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定价,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95%以上。

县水利局

17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

----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率超过90%,百吨千人及以上工程水源保护范围划定率超过30%;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完成并有效运行万人工程水源水质监测系统。

县生态环境局

18

农村供水工程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

千吨万人及乡镇供水工程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

县卫健委

19

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水质监测

开展千吨万人及乡镇供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监测。

县卫健委

20

产前筛查率(%

61.1

35.22

70

县卫健委

21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87

95.5

98

县卫健委

22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宫颈癌100

乳腺癌58.5

80.32

80

县卫健委

2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50

县卫健委

24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100

县教科体局

25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

1

县教科体局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

26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70

县教科体局

27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80

县教科体局

28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下降

县卫健委

29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50

县卫健委

3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60

县卫健委

31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60

县卫健委

32

建成无烟党政机关

——

——

基本实现

县卫健委

33

①拥有独立建制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数;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③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①≥1,②100,③70

县卫健委

34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90

县卫健委

本表为主要考核指标,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8日印发


政策解读:【图文解读】关于《关于推进健康上犹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上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