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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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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办发〔202131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犹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上犹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726

        

上犹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赣州市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赣市府办发20216)文件有关要求,面对面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政企圆桌会议是由县领导主持召集专题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的议事会议,采取产业链会议与综合性会议两种形式。企业家代表主要围绕本企业、本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政府层面给予协调支持的事项发言。责任单位围绕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场解答回复,并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县主攻工业办抓好会后跟踪落实。

二、会议安排

(一)政府参加人员产业链会议由县领导(产业链链长)主持召开,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综合性会议由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相关县领导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企业参加人员月度会议邀请本行业企业家代表或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参加;综合性会议可涵盖一、二、三产业内10家左右企业家代表或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参会。

三、办理机制

)问题收集产业链会议,由召开会议的产业链牵头单位提前收集本产业内企业反映的问题。综合性会议,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根据预备会议通知,收集需县委、县政府统筹解决的问题,报县主攻工业办汇总。

)审核筛选。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每月15日前,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进行初审和筛选,研究提出问题解决的责任单位,每月18日前报县主攻工业办汇总,并发送至涉及的县直部门研究解决意见,相关单位须于收到意见函3日内反馈意见。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和县主攻工业办(综合性会议)定期提出上会企业名单及问题清单,呈相关县领导审定。

)问题交办。对会议议定事项,分别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和县主攻工业办(综合性会议)下发任务清单,由责任单位限时办结或由各链长制调度解决;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汇总办理情况,并报县主攻工业办备案。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理事项第一责任人。

(四)销号管理。相关责任单位应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相关企业,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并反馈企业,需一定时限解决的,要加快推进,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 3个月,并于每月 30日前将办理落实情况反馈至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及县主攻工业办(综合性会议)。对已办结的,由责任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在 2个工作日内将办结情况报送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及县主攻工业办(综合性会议),呈县领导审核销号,销号后报县主攻工业办备案。

(五)定期通报。在每次政企圆桌会召开时,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及县主攻工业办(综合性会议)对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解决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跟踪问效。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及县主攻工业办(综合性会议)负责对问题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解决进度慢、企业不满意的事项及涉及的责任单位,提交县政府督查室。

(二)督办反馈。县政府督查室根据跟踪问效情况,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

(三)通报处理。经县政府督查室督办后仍未落实到位的责任单位,由县政府进行通报,同时将通报结果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报送纪检、组织等部门,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等重要依据;对涉及驻县单位的,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上犹县政企部圆桌会议任务清单


附件

上犹县政企部圆桌会议任务清单

序号

企业

反映问题

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反馈意见

截止时间

办理情况

备注

备注:1.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对企业反映问题进行初审和筛选,于每月18日前报县主攻工业办。

2.责任单位收集整理办理落实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及县主攻工业办。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6日印发



关于印发《上犹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上犹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的起草说明及内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