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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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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办发〔202113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的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316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的

实施方案(试行)

为提升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成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全县乡村振兴发展进程,经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策应“富硒农产品”品牌创建要求,坚持“优质、营养、生态”的发展方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农民参与”的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食用菌产业的引导、扶持、发展力度,让食用菌成为我县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富民产业。

二、发展目标

在用好、管好、经营好全县现有食用菌产业智能出菇车间、普通栽培大棚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新建食用菌产业栽培基地500亩以上(以栽培香菇品种为主),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同时,加强质量监管,创建产品品牌,开拓产业市场,打造一批产业新村,力争实现全县年栽培各类食用菌菌袋2000万袋以上,年产值超1亿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1.扩大产业规模。各乡(镇)年内建设相对集中连片面积20亩以上钢架或竹木结构大棚基地(可因地制宜适当利用现有设施蔬菜产业基地钢架大棚进行改造),各乡(镇)新发展的食用菌产业栽培大棚面积可以抵扣当年蔬菜发展任务。

2.加强技术培训。县财政局安排专门资金,通过聘请食用菌栽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指导、举办各种菌菇产品栽培技术培训班等形式,解决种植及管理各环节上的技术难题,确保产品高产、优质。

3.强化质量监管。加强基地监管力度,督促经营业主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抓紧做好菌袋购置和入库培育等工作;对原有基地设备存在故障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切实保障各基地正常运转,提高产业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菌袋生产供应商的菌袋质量监管力度,不定期对菌袋进行抽样检测,确保菌袋质量,杜绝“问题菌袋”流入县内各产业基地,同时避免“廉价菌袋”骗补的现象发生。

4.创建产品品牌。申报注册上犹食用菌产品商标公用品牌(犹江鲜菇),聘请专业团队,谋划宣传推广,统一设计并使用形象包装,走品牌化发展路子,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5.开拓产业市场。成立上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协会,组建专业化经营队伍,进一步拓宽商场、物流、批发及“互联网+”销售渠道,同时开展食用菌产品进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等消费活动。

6.培育产业龙头。通过招商引资培育菌袋生产型、出菇栽培型、产品加工型、市场经营型龙头企业,提升企业辐射带动能力。

7.打造产业新村。选择具备食用菌产业发展条件的重点村,引导社会力量进村种菌、扶持村民自主种菌,鼓励村集体种菌,形成全村种菌的浓厚氛围。

8.密切利益联接机制。探索 “公司+农户”和“公司+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农户”等合作模式,多形式带动、链接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拓宽增收渠道。依托县创业致富带头人扶持政策,巩固对带贫经营主体的激励机制。

四、扶持措施

县财政局按需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扶持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各乡(镇)根据食用菌栽培特点因地制宜搭建栽培大棚,主要支持以下方面:

1.由村集体新建基地补助。以落实好经营主体为前提,新建以标准钢架结构为主体(基本设施包括:热镀锌钢管、单层抗氧化薄膜、单层6针以上遮阳网、水电设施等)的食用菌产业基地,按照 18500/亩(一亩为670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对新建竹木简易结构(基本设施包括:单层膜、单层遮阳网、水电设施等)的食用菌产业基地,按照5000/亩(一亩为670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以上两类食用菌设施必须满足食用菌栽培的基本条件、资产确权到村集体、建立起与困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三个条件,方可享受奖补;食用菌设施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组织验收后由乡(镇)统一申报奖补。

2.改造基地补助。对租赁使用设施蔬菜大棚进行改造(加盖6针以上遮阳网、地面铺设保温布、完善水电设施)用于发展食用菌产业的,按照3000/亩的标准予以补助(含大棚租金补助)。

3.菌袋栽培补助。对购买或自主生产食用菌菌袋进行出菇栽培的(单袋菌袋规格为圆柱体、重量达2斤以上、长20公分以上),按照“差异化”标准进行补助:

①对在上犹县安和乡菌袋厂、五指峰乡菌袋厂、紫阳乡菌袋厂等县内菌袋供应厂商购买菌袋达1000袋以上进行出菇栽培的的,按照1.0/袋的标准予以补助;

②对在上犹县外的菌袋供应厂商购买菌袋达1000袋以上进行出菇栽培的,按照0.6/袋的标准予以补助;

③对基地业主自行投资培育生产食用菌菌袋进行出菇栽培达1000袋以上的,按照0.6/袋的标准予以补助。

4.品牌推广补助。统一印制产品形象包装。同时,支持企业或种植大户在赣州华东国际商贸物流城开设上犹“犹江鲜菇”产品专营实体店,对经营满一周年以上且店内销售上犹食用菌产品占比达95%以上的经营业主,给予资金补助。

5.其他方面补助。鼓励县内各经营主体积极走出去,主动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对招商引资引进规模龙头企业或先进技术人才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扶持。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扶贫办、市场监管局、教科体局、卫健委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上犹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食用菌产业既是扶贫产业又是村集体产业,乡(镇)一级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坚定产业发展信心,把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抓牢抓实。

2.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争资争项、项目统筹、招商引资、安商服务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流转、项目建设协调、项目实施监管和服务、参与项目验收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督查、项目筛选、项目审核、组织验收、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政策研究及向上争资争项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指导、协调、联络脱贫村发展食用菌产业相关具体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人才引进和培养、督促指导村集体发展产业等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保监督、服务指导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调度、拨付、监管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重点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县商务局负责项目的招商宣传推介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流通环节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食用菌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县教科体局负责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中食用菌产品的推广工作;县卫健委负责医院食堂中食用菌产品的推广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食用菌产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农业企业、外出创业人员、致富能手、农户和贫困户等参与食用菌产业发展,同时做好跟踪服务和政策申报工作。

4.加速招大引强。围绕食用菌产业基地建设或租赁承包、产品精深加工、菌袋生产供应等方面包装一批招商项目,通过以商招商、专业队伍招商等形式,加强与上犹在外知名企业家和相关产业著名专业技术人才跟踪对接,力争实现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双赢”效果。

5.推进农技创新。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探索推进与省农科院食用菌产业体系办公室及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食用菌发展实验室和研究开发机构,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在菌袋生产过程中大力推广施用加快菌丝生长的生物有机肥料,不断提升菌袋产品质量;同时,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点规范建设,鼓励更多的技术型人才到基地去送信息、送技术、送服务,争取培养更多的“土专家”和“田教授”,助力食用菌产业发展。

6.强化督查考核。将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检查。对食用菌产业建设工作排名前三的乡(镇)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工作滞后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