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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上犹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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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办发〔202142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

上犹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上犹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109

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

助力上犹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助力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216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上犹县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基本建成适应上犹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气象业务体系、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治理体系。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能力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水平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气象服务上犹改革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上犹气象现代化水平达到全市先进。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建设,建立指挥部人员、经费、场所等保障机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建立气象信息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将气象相关工作纳入政府权责清单。压实气象灾害防御属地责任,明确乡镇、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职责,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向基层延伸。〔责任部门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人民政府〕

2.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在气象、山洪、地质灾害高影响区加密布设区域气象监测站点,在社溪镇建设16要素自动气象站,提升城乡精细化气象监测能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等建设能见度、强降雨、结冰等监测系统。建立区域自动站环境监控系统提升等级保护,建设完善气象装备运行实时监控与应急保障系统。加强智能预报业务提高灾害性天气中短期和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水平全力提高逐3小时降水预报精准度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应急处置、防灾救灾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社溪镇人民政府

3.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资金保障。制定上犹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机制规范预警信息发布业务流程,实现各部门突发事件和多灾种预警信息统一权威发布。完善突发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功能全县各相关单位信息实现共享互联互通构建快速响应的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升级完善现代化气象影视节目服务系统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应做好与气象部门的对接,共同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全网免费发布机制。构建精准、直达和广覆盖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到村(社区)、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

4.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推动气象、应急、水文、地质、地震等数据共享形成基层防灾减灾一本账。强化气象灾害普查成果应用,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应急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推进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推动建立气象类巨灾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人保财险上犹分公司〕

(二)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5.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建立精细到乡镇的预报预警体系,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人员提前转移机制。完善农村学校、敬老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防雷设施。创建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县。加强“江西微农”和12316互联互通推广应用。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重点地区的精细化、直通式农业气象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各乡人民政府〕

6.提升粮食安全气象服务水平。落实中央一号、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粮食安全气象服务需求,强化监测预警和防治体系建设,做好春耕春播、秋收秋种等关键农时和灾害性天气农业气象服务工作,推进“三农”直通式服务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提升粮食生产趋利避害能力。加强面向粮食安全的气象适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提高粮油作物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主要病虫害气象风险预报的精准性和预见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

7.提升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能力。开展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种植结构调整等气象评估。开展气候好产品认证,提升上犹绿色农产品品牌价值。开展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关键技术研发,创建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示范点。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保财险上犹分公司〕

(三)提升生态保护气象服务能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8.健全生态气象监测站网。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的需求,布局应用气象观测站生态、大气成分健全上犹县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气象观测站网,提高生态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为提升生态保护决策科学化水平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局〕

9.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条件研究,提高大气污染监测预警水平,延长天气预报、空气质量预测、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时效。加强森林火点、秸秆焚烧气象遥感监测的信息应用。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发挥人工增雨在增蓄水和净化空气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10.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全面落实《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目录。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工程、经济开发区域的气候可行性评估论证工作。加强旅游气候资源开发应用开发旅游气象服务产品。持续推进“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气候标志”“气候小镇等康养旅游宜居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生态环境局〕

11.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人员力量配备,确保人员和经费保障到位。实施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程,建设1地面标准化作业基地,建设5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实现县域全覆盖。升级更新标准化、信息化等智能安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实现人影作业由应急向常态化转变,做好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高温干旱、森林防灭火、重大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

(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2.强化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气象保障服务。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和服务体系,共享智慧气象云端计算平台。加强城市小气候监测评估,建设城市渍涝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系统,提高城市气象智能观测、灾害风险智能感知和分区预警能力,提升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

13.提升重点行业气象保障能力。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预报评估,加强交通、旅游、水利等领域信息共享,推进气象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建设行业气象服务业务系统为重点行业用户提供个性化、按需定制的行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文广新旅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14.强化面向公众的智慧服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创新服务内容,建立智能研判、精准推送、产品多元的分众化气象服务业务。实现电视、广播、客户端、新媒体、显示屏、大喇叭、应急广播等与气象信息的接入,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积极打造县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和1-2个校园气象站,建立气象科普场所,在人流密集区域、学校、厂区等建设气象科普电子屏、科普画廊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15.强化气象公共安全管理。推进相关气象制度建设,出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对危化场所、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防御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防雷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强化防雷科普宣传,完善农村工程项目建设防雷设计和防雷设施安装,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和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完善防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防雷安全信用管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教科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人民政府〕

(五)提升气象事业发展支撑能力,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16.强化科技支撑。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县主攻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加强组织开展气象现代化关键技术科研项目的申报研发,推动气象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完善编制《上犹县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抓好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教科体局〕

17.强化人才支撑。将气象人才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类人才工程和人才培养计划,纳入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的专业领域,纳入人才引进、评优选优和培养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县气象局〕

18.强化财政保障。按照国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气象事业发展和维持经费。推进“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政策,保障气象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气象局〕

19.强化法律保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改善工作,推进上犹气象观测场探测环境改善工程建设,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切实保障气象探测环境改善涉及的资金、土地、林地的落实。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应依法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避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依法编制和印发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将县气象部门纳入全县城市建设规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城市规划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措施,召开相关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气象现代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和措施,主动担责、切实履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上犹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

(三)加强考核评估。县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开展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情况的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关于印发《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上犹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