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办发〔2021〕53号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犹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犹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6日
上犹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推进税务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促进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营造法制、公平、有序的税收工作环境为目标,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费)各方力量,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着力解决税务部门单一治税、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部分行业和税种税源控管不到位等执法不精确的问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基本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上犹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职责分工
(一)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规划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税收精诚共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县本级涉税(费)信息采集单位:一是深化信息共享,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按照《县本级涉税(费)信息采集目录》规定的信息名称、时限要求,将涉税(费)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给税务部门;涉税(费)部门(单位)职能发生变动时,则由承接该职能的部门(单位)提供信息,对涉税(费)部门(单位)提供信息目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二是强化协税护税,加强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单位)协同监管,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费征收管理;三是推进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与业务办理自动关联,拓展在政府奖励、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的增值应用。
(三)县大数据中心:一是协助税务部门实现县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与县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二是协助税务部门抓好涉税(费)信息采集,采取“1+N”数据采集模式,由县大数据中心根据目录向各涉税(费)部门(单位)集中采集涉税信息,再将相关信息交换至县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提供税务部门使用。对于个性化、专业化等不需要定期交换的信息,由税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信息采集需求,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县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将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四)县行政审批局:一是完善不动产一体化系统开发建设,实现房地产交易“一站式”办理,将社保、医保、农保征缴窗口设置在相邻或相近位置,实现业务“一厅联办”、“一窗联办”,解决多头跑、来回跑难题;二是对个人转让股权实行“先税后证”制度,协助税务部门抓好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五)县自然资源局:一是协助税务部门加强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征管,落实不动产登记环节“先税后证”制度;二是协助税务部门加强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
(六)县水利局: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砂石行业的税收征管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缴,实行砂石税费共治共管。
(七)县财政局:一是大力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对税收精诚共治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负责税收精诚共治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税费征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八)县公安局:负责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建立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
(九)县检察院:负责发现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十)县人民法院:负责在涉税案件信息采集、企业破产重组清算、涉案财产拍卖、税收强制执行等方面给予税务部门支持。
(十一)县税务局:一是抓好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为各相关部门(单位)报送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二是加强涉税(费)信息采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涉税(费)信息采集目录,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主动与各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解决信息采集中遇到的问题;三是优化纳税服务,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信息,加强部门(单位)间信息共享,着力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四是向其他需要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数据的部门(单位)通过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共享开放数据;五是深化涉税(费)信息分析利用,加强税费征收管理,将信息分析利用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六是持续开展“县长税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犹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财政局、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根据税收征管改革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逐步划转情况,划转后涉及的部门(单位)一并列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单位)。各成员部门(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一个内部股室负责牵头协调,安排1名股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各成员部门(单位)共治业务能力,推动共治工作深入开展。各成员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按照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精诚共治工作深入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部门(单位)的督查考核,每季度形成税收精诚共治工作专报呈报县委、县政府,对未按要求报送涉税(费)信息、不积极配合的部门(单位)下发提醒函、督办函;对提醒、督办后仍不履行职责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税费流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上犹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本级涉税(费)信息采集目录
附件1
上犹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副组长:县财政局、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县政府办、法院、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监局、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检察院、医保局、生态环境局、交运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科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利局、工信局、商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残联、城投公司、犹江实业公司、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税务局、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附件2
县本级涉税(费)信息采集目录
序号 |
单位 |
信息名称 |
报送时限 |
1 |
县自然资源局 |
1.不动产登记信息;2.耕地占用信息;3.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信息;4.土地出让、转让信息、土地出让金征缴信息;5.林权转让信息;6.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信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信息;7.矿山资源开采信息。 |
季度报送(不动产信息实时) |
2 |
县住建局 |
1.商品房预售证发放信息;2.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情况明细信息;3.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信息;4.房屋建安工程造价信息;5.国有土地拆迁户清册;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信息;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8.外国企业承包工程情况信息、境外规划设计公司提供设计服务信息;9.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工程信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及到账信息。 |
季度报送 |
3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吊销信息。 |
实时交换 |
4 |
县行政审批局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工程信息;3.水土保持补偿费信息;4.河沙开采信息;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6.企业注销与吊销信息;7.企业重组及企业、个人股权转让信息;8.非税收入征缴审核审批信息。 |
季度报送 |
5 |
县发改委 |
1.项目立项批复信息;2.重点建设项目信息;3.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信息。 |
季度报送 |
6 |
县公安局 |
1.旅馆行业客房入住人数信息;2.民用炸药销售审批信息。 |
季度报送 |
7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1.车辆登记信息;2.汽车年审检测信息;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信息。 |
季度报送 |
8 |
县医保局 |
医保卡结算收入信息、医疗保险费征缴到账信息。 |
季度报送 |
9 |
县财政局 |
1.企业奖励贴息补贴发放信息;2.政府采购信息;3.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入库信息;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预结算信息。 |
季度报送 |
10 |
县生态环境局 |
环保处罚信息 |
季度报送 |
11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土地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2.产权交易信息。 |
季度报送 |
12 |
县交运局 |
交通工程建设信息 |
季度报送 |
13 |
县法院 |
1.破产(重整)申请裁定信息;2.民事执行财产拍卖、变卖信息;3.涉税经济案件信息。 |
季度报送 |
14 |
县乡村振兴局 |
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2.贫困人员就业信息。 |
季度报送 |
15 |
县民政局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信息;2.社会福利企业信息;3.福利彩票销售手续费信息;4.公益捐赠信息。 |
季度报送 |
16 |
县教科体局 |
1.教育机构登记信息;2.学前、学历、专业技术认证教育信息;3.学籍信息;4.科技专项经费管理信息;5.技术合同认定信息;6.技术转让信息;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8.体育彩票销售手续费信息 |
季度报送 |
17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退役军人就业信息;2.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人员信息。 |
季度报送 |
18 |
县水利局 |
1.河砂开采信息;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3.水土保持补偿费信息。 |
季度报送 |
19 |
县残联 |
1.残疾人信息;2.福利企业信息;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信息;4.残疾人就业安置信息。 |
季度报送 |
20 |
县烟草专卖局 |
烟草销售信息 |
季度报送 |
21 |
县工信局 |
“1+5+N”企业名单及各个产业营收和利润总额信息 |
季度报送 |
22 |
县商务局 |
实际利用外资主要指标信息 |
季度报送 |
23 |
县供电公司 |
1.非居民生活企业用电信息;2.向水电站购电信息 ;3.供电建设工程信息。 |
季度报送 |
24 |
县城投公司 |
1.工程项目信息;2.政府BT项目信息、建设融资项目信息;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4.企业资产信息;5.财产租赁信息 |
季度报送 |
25 |
县犹江实业公司 |
1.工程项目信息;2.政府BT项目信息、建设融资项目信息;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4.企业资产信息;5.财产租赁信息 |
季度报送 |
26 |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1.各相关社会保险费征缴到账信息;2.各项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等信息。 |
季度报送 |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