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号
关于成立上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上府字〔2023〕3号),决定成立上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罗 晶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温占鸿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志成 县统计局局长
刘晓慧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赖纪辉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 冯 波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副局长
蓝流芳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邹 震 县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王祥财 县工信局副局长
郭 建 县贸促会副会长
刘新权 县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 丰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黄大艳 县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局长
钟庭慧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陈声伟 县委编办副主任
黄郁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根长 县税务局副局长
彭远鑫 县人社局副局长
温小宁 县教科体局总督学
钟仁禄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罗苏平 县文广新旅局四级主任科员
曾心瑞 县司法局副局长
罗垂渊 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学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添敏 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景明 人民银行上犹县支行副行长
梁应强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刘 强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朱开源 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上级经普办、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刘志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刘添敏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协调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与县统计局共同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县纪委监委:负责与县统计局协同贯通做好统计监督工作
县民宗局:负责协调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等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面的事项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以及涉及服务业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涉及工业和信息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商务局:负责协调涉及贸易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涉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财政局:负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涉及市场主体名录和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信息方面的事项
县委编办: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
县税务局:负责协助提供市场主体税费申报情况,协调市场主体摸底清查
县人社局:负责协助提供市场主体社保缴交方面事项,协调涉及普查表彰方面的事项
县教科体局:负责协调涉及教育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以及体育行业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卫健委:负责协调涉及卫生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协调涉及文化和旅游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涉及司法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涉及地方金融机构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涉及交通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
人民银行上犹县支行:负责协调涉及金融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邮政公司:负责协调涉及邮政和快递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供电公司:负责协助提供市场主体用电情况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协助提供市场主体用水情况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