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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加强实施管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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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办字〔202311

关于进一步明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并加强实施管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20221014日,自然资源部正式批准同意江西省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县“三区三线”成果已获批准启用,并已下发至乡(镇)、村两级和县属有关单位。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加强实施管控的通知》(20234)文件要求,为维护“三区三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划定成果

国家确定我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13.6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2.44万亩;确定生态保护红线84.63万亩;确定城镇开发边界32.82平方公里。自然资源部已将“三区三线”成果带图斑、带位置下达,实现了图数对应和上下贯通划定落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要牢牢掌握全县具体到乡(镇)、村、组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分布情况,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及分布情况,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情况,确保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城镇建设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展。

二、加强实施管控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的重要要求,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属地责任,探索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等创新举措。严格实施“两平衡一冻结”制度,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稳妥推进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年度进出平衡。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上级将冻结同等数量的补充耕地指标。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有限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三)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彰显城市形象与魅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三、推动成果运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驻县)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及发展特征,因地制宜编制切合实际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等各类规划并加强与“三区三线”的充分衔接,科学布局、精细谋划重大项目,深化完善功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提升生活品质。要按照“三区三线”的管控要求,开展好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旱改水”、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力度,有序推进城镇建设,精准配置要素,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由土地增量扩张型向内涵型提升转变。

四、压实工作责任

“三区三线”管控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绩效考核、奖惩任免、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严守“三区三线”的主体责任,压实各村委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党政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构建全域高质量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夯实底线基础。

附件:各乡(镇)“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一览表

  

2023415


附件

各乡(镇)“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一览表

行政区

耕地保护目标(亩)

永久基本农田(亩)

生态保护红线(亩)

城镇开发边界(公顷)

总规模

其中

中心城区

外围乡镇

上犹县

136482.62

124401.89

846333.91

3281.90

2535.19

东山镇

16151.13

13220.61

27816.04

1632.17

1632.17

黄埠镇

6240.17

4085.34

10096.07

903.02

903.02

陡水镇

1241.26

926.77

28535.78

84.54

84.54

社溪镇

20601.27

19680.60

52604.07

88.63

88.63

营前镇

15403.65

14527.38

45625.73

189.45

189.45

寺下镇

7409.48

6963.24

14564.88

33.49

33.49

梅水乡

7110.38

6228.85

70309.80

72.77

72.77

油石乡

13016.62

12529.12

52266.93

94.99

94.99

安和乡

5906.85

5625.26

10073.84

12.86

12.86

紫阳乡

14127.04

13748.30

12990.16

20.85

20.85

双溪乡

6853.89

6230.56

90099.06

19.52

19.52

水岩乡

12735.26

11859.83

96367.56

49.07

49.07

平富乡

5560.50

5240.27

42302.30

37.91

37.91

五指峰乡

4125.12

3535.76

292681.69

42.63

42.63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5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明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加强实施管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