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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赣上环罚〔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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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赣上环罚〔20243

四川博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可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332012331Q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童子街29号4栋4层3036号                                      

我局于2024515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5月15日你公司贮存在遂大高速联群隧道口仓库内的速凝剂吨桶老化破裂,桶内的速凝剂外溢至仓库外地面,在隧道涌水的携带下,顺着地面和沟渠流入附近小溪和村民鱼塘,导致附近鱼虾死亡。发生事故后你公司未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方案,未向属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但采取了相关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4年5月15日对你公司罗金戈做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证据》,证明你公司速凝剂外溢流入小溪及村民鱼塘造成鱼虾死亡的事实;

2.2024年5月15日对你公司罗金戈做的《采样取证登记单》《现场采样照片》《采样上岗证》,证明采样的规范性以及采样人员身份的合法性;

3.2024年5月16日对你公司罗金戈做的《调查询问笔录》,再次证明你公司速凝剂外溢的事实以及事件发生后你公司采取了相应减轻危害后果的措施;

4.2024年5月15日,你公司司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罗金戈身份证复印件》《黄可贵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接受调查检查的人员身份的合法性;

5.2024年5月16日,你公司提供的《专项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SD-A-劳务-0-024)《劳务承包协议书》《环境保护应急方案》,证明你公司是违法主体,且编制了环境保护应急方案;

6.2024年5月22日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西省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S0224013052056、H&S0224013052036、H&S0224013052064),证明你公司外溢至小溪、鱼塘的速凝剂导致水体pH呈弱酸性;

7.2024年5月23日,你公司提供的与村民陈忠茂达成的鱼塘赔偿协议,证明你公司外溢速凝剂对村民鱼塘造成损害的事实;

8.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的规定。

20246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第一款第二项及《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2023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第一款第二项的细化规定:“未启动应急方案,但已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后果的,处罚幅度4≤A<6。”我局对你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赣上环罚告〔20243号),拟对你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并告知你公司五个工作日内有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2024624陈述申辩(听证)期满,你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

2024614,我局对你公司送达《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申请指引》,告知你公司五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公开登报致歉从轻处罚。同日,你公司提交《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从轻处罚申请书》,并于2024年6月19日在《赣南日报》总第22072期要闻版进行公开登报道歉。

你公司在我局指定新闻媒体登报致歉,承诺环境守法的行为符合《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2023年)》及《赣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文件中从轻处罚的要求,2024年7月3日,经案审会(二次)讨论决定,对你公司按拟罚款金额的50%从轻处罚,即: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章贡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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