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向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随即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作出同意发放救助金的决定,并将转入申请人本人一卡通账户。
制证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制作《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名单》,并救助金打入申请人一卡通账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出不予救助的理由。
实人认证 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 承办股室查询
办理结果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制作《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名单》。
送达方式 乡镇民政部门通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