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根据国家、省、市、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有关精神,现就“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政策的办理指南公告如下:
一、“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1.优惠对象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中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企业;其他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
3.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2季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4.申请材料
《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长按二维码获取)
5.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二、“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
1.优惠对象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其他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工伤保险参保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3.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4.申请材料
《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长按二维码获取)
5.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三、“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1.优惠对象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其他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失业保险参保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3.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4.申请材料
《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长按二维码获取)
5.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上犹县参保企业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同时申请养老、工伤、失业缓缴的,实行一窗受理(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保12号窗口或就业17号窗口)。
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养老、工伤保险咨询电话0797-8541415;失业保险咨询电话0797-85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