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上犹县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上犹县委 上犹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上犹县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抢抓数字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战略机遇,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的实施方案》(赣市发〔202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定位
主动融入赣深数字经济走廊,紧抓国家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系统实施“优环境、搭平台、引项目、育企业、促融合”组合拳,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规模,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增速,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力争到2025年,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治理服务成效明显,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新业态新模式竞相发展,努力实现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为推进上犹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数字经济振兴发展先行区。主动参与大湾区数字产业延伸与数字资源辐射,积极承接大湾区数字产业转移,共建数字产业合作平台、“科创飞地”,引进一批亿元以上创新力强、带动力强、附加值高的延链、补链、强链产业项目。紧抓国家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资源优势,在政策驱动机制创新、加强对接深化合作、创新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振兴发展的新路径,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县。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两化融合发展指数、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装备数字化率大幅提高。物流、金融、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普及,商贸、文旅、康养、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拓展显著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新智造、新文创、新零售等跨界融合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数字化应用服务体验地。整合农业、旅游业、政务服务等方面资源,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场景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应用场景“十百千”计划,积极创建2个以上省级应用场景示范区,推荐推广10个以上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培育10个以上具有爆发潜力的高成长性企业。
二、产业布局
按照“精细化、专业化、赛道化”思路,围绕全市数字经济七大产业布局,结合上犹发展现状,重点突出六大产业,实施“六大工程”,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数字经济。
(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互联网安全服务,大力推动信息安全领域软硬件产品开发与应用,拓展政务、电力、金融、医疗等领域信创应用,积极与大湾区的产业孵化器平台合作,吸引信创和信息安全产品研发能力向上犹集聚,加快构建完整的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商务局、县科技创新中心、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二)区块链。聚焦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积极参与“赣州链”底层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制造业企业、运输服务企业、涉农企业“上链用链”,推动区块链智能合约在政务服务、医疗、数字金融、木材交易、电子票据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委网信办、县卫健委、县林业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新型元器件。依托星科电子、新中元等关联企业,聚焦电子基材、电子元器件等数字经济基础,着力引入新型显示技术的应用产品生产线或生产基地,高端电声、视听设备等零部件制造项目,着力打造新型元器零部件制造关联园区。依托玻纤产业优势,加大电子级玻纤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扶持力度,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形成产业聚集和规模效应。〔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创新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软件信息服务。聚焦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数字健康、数字文创、智慧家庭、智慧能源、数字降碳等数字经济融合赛道,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网信办〕
(五)人工智能。聚焦玻纤及玻纤制品制造、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加工、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转型升级,鼓励开展人工智能、通用智能等技术与特色行业融合应用,推动VR(虚拟现实)在县域旅游、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创新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文广新旅局、县民政局〕
(六)5G产业链及融合应用。加大5G产业招商力度,重点引进5G手机、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家电及其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加快5G基站建设进度,加快5G与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打造“5G+智能制造”“5G+智慧旅游”“5G+智慧矿山”等示范标杆项目。〔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教科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中国铁塔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
三、重点任务
(一)数字产业化集聚工程
1.承接大湾区资源辐射。强化全县信息资源融合,推进数据资源互通互认和共享,加快实现与大湾区城市电子认证平台无缝对接。积极参与建设赣深数字经济走廊,主动参与“1+5+N”特色产业深入嵌入大湾区数字经济产业链分工,重点引进5G基站设备、终端相关零部件、PCB、新型显示设备以及精密零部件生产制造等项目。积极承接基础数据处理、信息服务外包等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各招商责任单位〕
2.招引大湾区数字名企。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建立数字经济重大项目社会化招商机制,围绕电子元器件、核心零部件、智能家电、移动智能终端等细分领域加大招商力度,争取大湾区数字经济企业区域总部、创新中心落户上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各招商责任单位〕
3.构筑数字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工业园区(扩区)规划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服务高端化,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争取成为粤港澳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的关键配套承载地。〔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技创新中心、县工信局〕
(二)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
1.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开展协同设计、众包众创、云制造等创新应用。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大力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提高新增企业节点数、新增注册量数和新增节点数。逐年提高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数和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新增数量。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增加省级制造标杆企业数量。〔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国铁塔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
2.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开展创新应用,主动适应商贸旅游消费升级等需求,不断提升数字金融、智慧旅游、智慧物流等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运输局〕
3.推进农业数字化提升。建设一批农业数字化基地及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农业管理服务数字化、服务生产和销售一体化。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扩大消费帮扶,帮助小农户走向大市场。支持农业数字化领域龙头企业开展应用试点,打造赣南茶油、上犹绿茶等本地特色农产品在加工、分选、营销方面全链数字化,孵育优质品牌。提高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数量占本地龙头企业的比例。结合大上崇幸福产业发展引领区定位,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高数字乡村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新增数量。推动水利、公路、电力、物流等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提升,推动特色农业与文化旅游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县委网信办,各乡(镇)〕
(三)数字治理服务提升工程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不跑”改革,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具体场景中的创新应用。加快“赣服通”上犹分厅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依托“赣政通”赣州分厅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平台组织架构全覆盖,打破区域、部门、层级之间公文信息传递限制,推动各部门(单位)电子办公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提高“赣政通”平均日活率和服务有效率,实现政务服务“全程在线”。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提高“赣教云”教学通应用覆盖率和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
2.提高城市智慧水平。落实“全景江西”行动,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城管提质升级项目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推动社会化综合治理智慧化改造,实施雪亮工程、智慧安防小区,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组织梳理“机会清单”“产品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供需对接机制。有序推进医疗健康、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数字乡村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引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用企业创新产品(服务),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3.促进信息消费升级。聚焦新消费需求,加快建设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生产设备和办公空间等共享平台,积极培育众创、众包、众筹等新模式。着力推动本地茶叶、脐橙等优势产业与城市新消费定制化、个性化融合,积极发展短视频、知识付费等新文创文化,大力引进未来超市、智能售货机等新零售项目,提高网络零售总额和增速比例。积极推动企业融入信息消费产业链条。支持企业搭建“云教育”“云医疗”平台,对接引进大湾区乃至全国优质资源。〔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商务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四)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工程
1.优化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双千兆”建设,推动5G网络实现乡镇圩镇全面覆盖、行政村基本覆盖、工业园区、重点旅游区等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推动千兆光纤网络逐步向行政村延伸覆盖,家庭用户普遍具备千兆接入能力、大型企业机构具备万兆接入能力。到2025年,建成5G基站600个以上,实施千兆宽带部署工程,提升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网络、用户及流量规模,优化IPv6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提高移动物联网用户占本地人口比例。〔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中国铁塔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2.集约建设算力基础设施。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县数据中心并逐步引导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开展政务云资源整合及数据中心运行监测,推动已建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到2025年,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5以下,5G基站能效提升20%以上。开展“5G+边缘计算”应用试点,推动数据中心应用场景丰富化。〔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中国铁塔上犹县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3.融合基础设施稳步发展。以数字信息技术为主导,推动智慧城管、智慧旅游、不动产登记、智能交通、农村雪亮工程、智慧安防小区、智慧政务服务、应急指挥中心、公共信用管理、智慧生态、智慧水利等一批政务行业智慧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构建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机制,优化环境治理与灾害应急设施支撑。〔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大数据中心、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中国铁塔上犹县分公司、国网上犹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五)数据要素供给保障工程
1.丰富优质数据资源供给。完善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同步共享机制,确保省、市、县三级政务数据资源高效、完整、安全交换。建立全县政务数据汇总采集机制,加快对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档案、资料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改造进程,加快建设行业大数据中心,推动省市级统建系统数据回流和全县各领域公共数据汇集,将数据资源统一整合至市属云平台。〔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2.探索数据价值实现路径。聚焦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等领域,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开发推广使用“智能识别轻松执法”“畅游上犹”“数据优化营商环境”等一批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
3.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大力探索数据交易机制,推动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数据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创新数据服务模式,强化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加工等数据服务,力争发展新兴数据服务业态。〔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六)产业创新发展培育工程
1.开展数字技术攻关。梳理数字经济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目录,争取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玻纤新型复合材料、精密模具及数控机床、茶叶、油茶、脐橙、文旅等重点产业成果转化。提高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责任单位:县科技创新中心、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依托教育部对口支援优势,推动县域企业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促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指导培育元源新材、和润宇、溢联科技等企业申报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省技术创新中心。引导光电产业园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责任单位:县科技创新中心、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
3.强化企业项目支撑。建立全县数字经济企业库和数字经济项目库。完成10家数字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复审工作。引导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依托“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创新发展,力争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瞪羚”企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创新中心、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四、政策措施
(一)产业发展政策
1.支持数字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创建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对经认定达到年度创建目标的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在市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按1:1配套给予集聚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创建补助资金50万元,对获评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的运营主体再给予一次性创建补助资金5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2.支持核心产业做优做强。对首次入围中国数字经济创新企业百强、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集成电路、智能设备、传感器与物联网终端等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5G、信创、区块链、北斗+时空大数据、软件信息服务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组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3.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鼓励数字经济服务企业重点开展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企业上云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服务。对评为国家二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三级(集成级)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对开展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企业上云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服务,对年度服务本县企业达到10家(含)以上且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二)试点示范政策
4.促进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落实督查激励工作的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督查激励措施要求的试点示范项目、平台、揭榜单位、优秀场景,按每个项目建设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批承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行业节点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开展行业级或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的,按照建设投资额的10%予以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示范标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示范工厂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组成。〔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5.积极创建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对列入市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发展示范区、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项目投资方30万、10万元的资金奖补,奖补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对列入省级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发展示范区、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项目投资方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组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三)融资支持政策
6.加大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支持力度。将数字经济企业纳入重点信贷名单,充分发挥“财园信贷通”“科贷通”“赣知贷”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上市企业。对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市场化基金投资以股权方式投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的,按经认定(企业获得的基金投资须按一定比例用于扩大再生产)后实际到位资金的5%给予投资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人才支撑政策
7.支持打造省级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合作发展平台。贯彻落实赣州市企业自主举荐人才相关政策。对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培训全部纳入补贴性培训计划给予资金保障。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上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数字技能人才,根据培养层级给予企业每人4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对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数字人才技能等级证书、在县域数字经济企业就业满6个月的,可享受相应等级的技能提升补贴。大力支持创办数字经济企业,在本县注册落户数字经济企业中,对新批准的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50万元,对新批准的院士服务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20万元;对新批准的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经验收挂牌后,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等有关单位〕
(五)用地支持政策
8.优先保障县级以上重点数字经济项目用地。数字技术企业所需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降低数字经济企业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各乡(镇)〕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下设八个工作专班,其中县发改委为政策研究专班、新基建专班、评价督导专班牵头单位,县工信局为数字产业化专班、产业数字化专班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为数字化治理专班牵头单位,县商务局为招商培育专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为人才保障专班牵头单位。组建县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支撑。各牵头部门(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县上下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局、县委组织部〕
(二)建立统计考评体系。在国家、省、市数字经济发展考评体系框架内,探索建立完善我县数字经济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作为年度党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
(三)构建安全保障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探索建立数字经济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注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领域风险防范,加强数字化项目网络安全审查及风险评估,提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及产品研发和行业应用,大力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抢抓自主可控国产化机遇,积极推进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委网信办、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委国安办、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上犹支行〕
(四)持续营造发展氛围。围绕“美好生活”“互联制造”“智慧城市”“产业赋能”等场景,建立年年有主题、有亮点、有变化的常态化数字经济会议机制。加强相关专业培训,打造一支敢抓、会抓数字经济的干部队伍。逐步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普遍开展数字知识和技能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举办招才引智洽谈会、赣籍乡贤座谈会等方式聚才引智;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同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人才办、县教科体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文广新旅局〕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涉及的政策措施有效期为两年(2022年—2023年),由各牵头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和兑现奖励。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同时可享受市级出台的工业、人才、科技、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导,做优做强全县数字经济。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责任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责任分工表
工作任务 |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重点任务 |
||||
(一) 数字产业化集聚工程 |
1 |
强化全县信息资源融合,推进数据资源互通互认和共享,加快实现与大湾区城市电子认证平台无缝对接。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各招商责任单位 |
2 |
招引大湾区数字名企,围绕县级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重点招引经济领军企业、区域总部、行业总部或创新中心落户上犹。 |
县商务局 |
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各招商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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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构筑数字化产业发展平台,推动工业园区成为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的关键配套承载地。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县发改委、县科技创新中心、县工信局 |
|
(二) 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
(二) 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 |
4 |
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大力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 |
县工信局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国铁塔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 |
5 |
推动实体商业数字化升级,培育壮大虚拟产业、数字创意产业;主动适应商贸旅游消费升级等需求,不断提升数字金融、智慧旅游、智慧物流等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
县商务局 |
县大数据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运输局 |
|
6 |
建设一批农业数字化基地及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县委网信办,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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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数字治理服务提升工程 |
7 |
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加快“赣服通”上犹分厅建设、“赣政通”上犹分厅建设,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提高“赣教云”教学通应用覆盖率和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大数据中心、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 |
8 |
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组织梳理“机会清单”“产品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供需对接机制。有序推进医疗健康、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数字乡村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 |
县发改委 |
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
|
9 |
促进信息消费升级。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商务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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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工程 |
10 |
推动5G网络实现乡镇圩镇全面覆盖、工业园区、重点旅游区等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实施千兆宽带部署工程。 |
县工信局 |
县大数据中心、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
11 |
开展政务云资源整合及数据中心运行监测,推动已建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开展“5G+边缘计算”应用试点,推动数据中心应用场景丰富化。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中国铁塔上犹县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
|
12 |
聚力打造融合基础设施。 |
县发改委 |
县大数据中心、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中国铁塔上犹县分公司、国网上犹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上犹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犹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犹县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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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数据要素供给保障工程 |
13 |
完善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同步共享机制,建立全县政务数据汇总采集机制,加快建设行业大数据中心。 |
县大数据中心 |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
14 |
聚焦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等领域,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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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机制,推动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数据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创新数据服务,力争发展新兴数据服务业态。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委网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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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产业创新发展培育工程 |
16 |
梳理数字经济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目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
县科技创新 中心 |
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
17 |
推动玻纤新型复合材料、精密模具及数控机床、茶叶、油茶、脐橙、文旅等重点产业成果转化。 |
县科技创新 中心 |
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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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动县域企业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促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 |
县发改委 |
县工信局、县科技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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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申报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 |
县科技创新 中心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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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
县科技创新 中心 |
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
(六) 产业创新发展培育工程 |
21 |
建立全县数字经济企业库和数字经济项目库。 |
县发改委 |
县科技创新中心、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
22 |
完成10家数字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复审工作,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瞪羚”企业 。 |
县科技创新 中心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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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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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产业发展政策 |
1 |
积极创建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 |
县发改委 |
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
2 |
支持核心产业做优做强。 |
县发改委 |
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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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励数字经济服务企业重点开展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企业上云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服务。 |
县发改委 |
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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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点示范政策 |
4 |
促进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 |
县工信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
5 |
积极创建应用场景试点示范。 |
县发改委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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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融资支持政策 |
6 |
加大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支持力度。 |
县金融服务 中心 |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
(四) 人才支撑政策 |
7 |
贯彻落实赣州市企业自主举荐人才相关政策。对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培训全部纳入补贴性培训计划给予资金保障。 |
县委组织部 |
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 |
(五) 用地支持政策 |
8 |
优先保障县级以上重点数字经济项目用地。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各乡(镇) |
三、组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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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
1 |
成立县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 |
县发改委 |
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局、县委人才办 |
(二)建立统计考评体系 |
2 |
在数字经济发展考评体系框架内,探索建立完善我县数字经济发展评价考核体系。 |
县统计局 |
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 |
(三)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
3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探索建立数字经济安全责任制。 |
县大数据中心 |
县网信办、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委国安办、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上犹支行 |
(四)持续营造发展氛围 |
4 |
建立常态化数字经济会议机制,打造一支敢抓、会抓数字经济的干部队伍,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体系,举办招才引智洽谈会、赣籍乡贤座谈会等方式聚才引智。 |
县发改委 |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人才办、县教科体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文广新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