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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城市防洪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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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县城规划规划区相似但有所延伸。在现有城区规模上东至大埠村,南至天沐温泉度假区,西至南河水库,北至沈坊

规划城区发展规模:2020年上犹县城区约11万人,2030年上犹县城区城市人口约为15万人

⑵  规划目标和原则

根据上犹县区域洪水特点及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状况,结合有关流域或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现有城市防洪治涝设施,通过防洪治涝工程建设,形成县城各片区独立、完整的防洪封闭圈,建立与上犹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洪水调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为全面提高城市总体环境质量创造更好的条件,为上犹县城区防洪体系的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城市防洪治涝规划是城市防洪治涝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时应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贯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

⑶  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采用2017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⑷  防洪治涝设计标准

根据国家颁发的《防洪标准》(GB502012014),按上犹县城区各保护区域的重要性,防洪工程的防洪标准采用抗御20年一遇洪水;治涝工程设计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内排至不淹重要建筑物高程。各片区防洪治涝设计标准见下表。

3.2.2           各片区防洪治涝设计标准表

片区名称

人口规模(万人)

防洪标准

治涝标准

江北片区

4.0

20年一遇

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内排至不淹重要建筑物高程

新城片区

6.2

20年一遇

南河片区

1.5

20年一遇

黄埠片区

3.3

20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