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就《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送审稿)》)起草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省《若干措施》),县发改委逐条对照梳理,按照“能出尽出、精准高效”原则,于6月4日形成了初稿。6月3日、6月4日,罗晶常务副县长多次调度文稿起草工作。6月5日、6月6日,晓斌县长先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我县稳住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县发改委根据审议意见,结合市政府6月6日公布的《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市《若干措施》),持续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提交会议审议的送审稿。
二、总体考虑
重点就是做到三个“精准”。
一是精准对标。对标对表中央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省43条、市35条,做到逐项梳理、一点不漏,并进一步作了实化、细化、量化,着力让市场主体得实惠、添动力,让政策运行有支撑、能落地。
二是精准发力。在顶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措施基础上,着力在保主体、保就业上进一步精准分类、加大力度,出台支持企业上市、开拓茶叶销售市场、市场主体授信工作全覆盖、“整村担保”“整园担保”等加力措施。
三是精准协同。逐条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迅速制定细化措施,明确政策使用范围、享受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内容,充分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协同推进,形成上下齐心、整体联动、效能叠加的落实合力。
三、主要内容
《通知(送审稿)》提出了7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并细化、实化省市政策措施。文本框架上,除“加速消费回补”参照市《若干政策》外,其他6个方面主要参照省《若干措施》,这里重点就存在较大变化或我县新增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强化惠企纾困方面,主要包括18条措施(省里共14条)。其中:省《若干措施》:第2条“全力支持市县落实留抵退税政策”,明确“对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原由市县财政负担部分,全部转由省财政负担”,我县未单独列出,按省里规定执行。
我县措施中:第2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授信工作全覆盖”、第7条“创新开展政府融资担保业务”根据县人民银行建议增加;
第8条“加大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力度”,来源于《上犹县招商引资投资优惠政策》;
第12条“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省里是“鼓励各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6-9月份共4个月应缴水电气费用的30%予以补贴”。我县将“鼓励”删除,给予了明确。另外“县自来水公司对供水范围内的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业务办理“零跑腿”、自来水接入“零费用”措施”,根据县自来水公司建议增加。
第13条“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中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市《若干措施》要求中心城区五区以外的县市参照执行,经商县自然资源局我县参照执行。
第15条“降低企业投标成本”中,2022年“不见面开标”占比市里为75%以上,我县明确为90%以上。
第17条,“支持开拓茶叶销售市场”是县农业农村局建议增加。
(二)确保就业稳定方面,主要包括9条措施(省里共5条)。其中:
第20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是根据省《若干措施》第16条第1句修改,其中:招聘活动补助是结合省、市政策,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会商意见。
第21条“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吸纳就业补贴是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赣市府办字〔2022〕56号文增加,一次性扩岗补贴是省《若干措施》第18条第1句;社会保险补贴是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赣人社[2020]284号、赣财社[2019]1号文增加。
第22条“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中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省《若干措施》第16条第3句;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生活补贴政策是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赣市府办字〔2022〕56号文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是市《若干措施》第16条最后1句。
第23条“加强农村劳动力统计监测”是省《若干措施》第17条的一部分。
第24条“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中农民工招聘活动不少于15场是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提出,市里是30场;招工补贴是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赣市人社发[2021]5号、赣市就办[2022]3号文提出。
第25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执行期限是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修改意见。
第26条“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中的利息减免、费用减免根据市《若干意见》第29条的明确细化。
(三)强攻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包括9条措施(省里共8条,市里为第二方面“项目建设提速”共4条)。相关项目根据县“八大行动”计划提出。
(四)加速消费回补方面,主要包括4条措施(参照市《若干措施》第三方面“消费活力提升”提出)。其中:
第37条“扩大商贸消费”中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是结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第39条“鼓励文旅消费”中特色文旅活动奖励是县文广新旅局提出。
(五)强力保通保畅方面,主要包括4条措施(省里共4条),其中:
省《若干措施》第35条“加大对民航、铁路等行业纾困支持力度”,我县未单独列出,按省里规定执行。
我县措施中:第41条“加快县域物流体系建设”是根据省里第34条以及《赣州市“十四五”物流发展规划》提出。
第43条“实行稻谷运输补贴政策”是县农业农村局建议增加。
第44条中骨干企业定期监测是县工信局建议增加。
(六)巩固发展安全方面,主要包括3条政策措施(省里共3条)。其中:
第45条“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是根据县住建局建议提出。
(七)精准防控疫情方面,主要包括3条政策措施(省里共3条),基本落实了省里政策措施。
请大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