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细落实
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及时督促指导上犹县3家2024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风险)排查工作,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1号公告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隐患整治方案,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
一、构建机制,源头防控“有方向”
督促上犹县3家重点监管单位成立以高管挂帅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每月一巡”,即将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纳入了土壤隐患排查的内容,“每日一检”,即环安办每天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设备部每天对生产区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并将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的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二、抓住重点,隐患排查“多维度”
要求上犹县3家重点监管单位对照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梳理厂区范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产原材料、伴生物、排放物、产品等),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清单,并将存储、运输、生产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列为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对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将土壤详查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等作为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技术依据。
三、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出成效”
对专家现场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的,要求重点监管单位及时将隐患点列入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及台账,迅速着手整改。整改完成后,要求企业将相关信息上传全国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后期对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改到位,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