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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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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2024部门

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陡水镇人民政府设置下列 5 个党政机构:(一)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事务,政协相关工作等;(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等;(三)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四)社会事务办公。主要负责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实施等;(五)旅游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特色小镇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特色小镇旅游工作等。

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行政机关1个,上犹县陡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上犹县陡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个事业单位。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全额事业编制29人;财政补助临时人员3人;其他临时人员4人;退休人员20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93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85.4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其他资金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1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动;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动;其他收入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55.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893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85.4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其他资金的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4万元;农林水支出13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3万元其他支出800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12.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05.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3万元;资本性支出38万元;其他支出800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12.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75.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1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招录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4万元;农林水支出13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2万元;项目支出8390.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6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8006.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4.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7.62万元,上升42%,主要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8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 部门共有车辆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8931.16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8931.16万元,其中:下属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8931.16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上犹县陡水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0万元, 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报废,需购置新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四)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一般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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