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 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独立核算)、上犹县寺下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上犹县寺下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5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5人,行政在职人数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6人,遗属小计9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95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0.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经费拨款(补助)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0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2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95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0.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经费拨款(补助)相应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8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8.2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9万元;农林水支出25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8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1万元;其他支出138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8.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7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7.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万元;农林水支出24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8万元;项目支出41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4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34万元,下降26.86%,主要原因为:正常人员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6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952.75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952.75万元,其中:下属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1952.75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寺下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3.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事务需出国。
公务接待费24.87万元,比上年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新增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事务上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