陡水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措施,是建设“五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截至2019年底,陡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咨询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确保了我镇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了我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较好服务。现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陡水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长彭恭毅同志任组长的陡水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纪检书记周薇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宝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上犹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陡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9年,我镇在上犹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4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的信息7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1.55%;公告公示类的信息47条;人事任免类的信息2条;公共服务类21条;年度报告1条。
2.重点公开内容。重点对陡水镇情况和镇政府下设的8个职能站所(党政办、精准办、林管站、计生办、国土所、劳动保障所、财政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公开了陡水镇党政班子主要领导情况和工作分工情况。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上犹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我镇主要采取了公开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3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我镇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强化公开渠道,加强微博和微信平台的完善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运营水平,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附件1:陡水镇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表
附件1:
陡水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彭恭毅(镇 长)
副组长: 周 薇(纪检书记)
胡瑞亮(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谢宝鑫(党政办副主任)
曾西鸿(财政所所长)
黄小玲(扶贫专干)
叶玉梅(组织干事)
相关工作人员:刁苏妹(党政办工作人员)
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谢宝鑫同志任主任。
附件2: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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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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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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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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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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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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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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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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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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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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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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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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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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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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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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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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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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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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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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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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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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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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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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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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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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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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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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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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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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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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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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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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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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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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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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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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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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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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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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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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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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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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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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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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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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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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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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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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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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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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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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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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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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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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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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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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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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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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