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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下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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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犹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镇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28日止。

一、概述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我镇强化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指导、协调、督办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人民群众加强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我镇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求全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寺下镇专栏中予以公布。目前,我镇政府信息梳理发布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各单位、部门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 
   
(三)健全体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围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行政考核的内容,作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部分,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和检查系统平台运行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镇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截止1228日,我镇在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0条,公众可以通过上犹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解。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配套制度 
升级完善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了解群众需求,拓宽公开渠道 
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简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