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和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安和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2016年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6年,安和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扎实做好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设立安和乡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由乡政府组宣统委员方小玉任组长,李玲、卢云、蓝丽萍为成员,由财政安排0.6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制定《2016年安和乡政务公开工作计划》。2016年年初,为更好地推动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2016年安和乡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三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对2016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2016年安和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我乡政府宣传栏上发布。
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在乡政府设立信息公开宣传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要点等信息及时公布,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乡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除了运用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以外,乡各部门单位还编制了本单位的工作指引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单位机构设置、各项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此外,我乡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办文、办会过程中,针对不同公开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乡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宣传栏、宣传报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63条,其中通过安和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16条,通过安和乡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1条,通过宣传报道公开政府信息数76条。
(二)政府政务宣传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职能、政府公告公示、城乡规划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我乡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等不足。今后,我乡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安和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上犹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蓝丽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6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