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工 作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犹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涵盖紫阳乡政府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将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www.shangy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年度报告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紫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上犹县紫阳乡人民政府,邮编:341204,电话:8556110,电子邮箱:zyxdzb@126.com)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2013紫阳乡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形式,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贯彻实施《条例》,我乡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在全乡形成由责任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统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荐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2013年度,我乡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主动信息公开的发布,并在发布后密切关注信息的社会反应。加强了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了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还进一步完善了公文处理制度,启用新公文送审签发单,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确定公开属性,并对外发布,并在发布后密切关注信息的社会反应。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2013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员积极向县里的相关部门请教有关业务知识和具体的操作细则,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的加深对《条例》的学习在学习中不断的改进自身的业务水平,从而取得不断的进步。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在门户网站等各种载体和渠道加强对《条例》宣传,使群众对《条例》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01条,其中2013年公开60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乡将上犹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渠道。我乡根据信息的内容性质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选择性的公布。很好的对接了县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管理的统一。全乡未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一是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二是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县长信箱”、“部门信箱”和“政务论坛”等公众互动栏目,接受公众的监督、投诉和建议;三是按照《条例》要求,在本乡公共地点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及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在信息公开时仍存在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不足,我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通过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附:
上犹县紫阳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4年3月17日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3年度 |
同比增减(%)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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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 |
条 |
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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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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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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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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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申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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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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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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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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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真申请数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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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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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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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未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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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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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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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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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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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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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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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因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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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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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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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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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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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数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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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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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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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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