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峰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五指峰乡政府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的电子版将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www.shangy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年度报告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五指峰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8516110,电子邮箱:sywzfxxcb2007@163.com。
—、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五指峰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20年,我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搭建好工作平台,有效地促进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了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有力地推进了五型政府建设。
组织领导情况
为有效贯彻实施《条例》,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我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常务副乡长、纪委书记和宣传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五指峰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五指峰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五指峰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文处理制度,启用新公文送审签发单,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确定公开属性,并对外发布,并在发布后密切关注信息的社会反应。三是根据每月初县政府办下发的《上犹县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对信息公开进行检查,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有效地推进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四)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2020年,我乡按照要求,组织政府信息平台操作员(党政办文书、宣传干事)学习《条例》。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加强对《条例》宣传,使群众对《条例》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30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公告公示类新增20条,人事任免类6条,财政预决算4条;行政执法8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946条,同比上升41.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申请公开信息、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年度报告10个栏目。
(三)信息清理情况
因严格按照了要求公开信息,本年度无清理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互联网。一方面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另一方面通过乡人民政府网“乡长信箱”、“纠风热线”等公众互动栏目,接受公众的监督、投诉和建议。二是政务公开栏。在乡政府大院设有政务公开栏,专门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突出“快”,对依程序要求公开的和方便群众办事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突出“广”,加大信息公布的范围,涉及的内容要更加丰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获取率;三是突出“实”,一方面在公开的信息要实,有针对性,实实在在地方便到群众办事,另一方面信息公开责任人要实,负责信息公开的专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人本情怀,拥有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看齐意识,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好本辖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