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赣州市2023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赣州蓉江新区农办: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申报评定的通知》,经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核推荐、市级复核、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评定赣县区三溪乡山里头家庭农场等51家家庭农场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赣州市南康区有利农机专业合作社等30家农民合作社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作为先进典型,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规范发展,尽快做优做强。要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示范引领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附件:赣州市2023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名单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赣州市农业农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