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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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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办发〔201946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 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上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1211

上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195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统筹安排国土空间开发、资源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加快同城发展,加速绿色赶超,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统筹落实各项指标、节约规划编制费用,统筹推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7月底前形成《上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成果,20208月底前呈报赣州市人民政府审核,20209月底前呈报江西省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后,按上级时间要求完成。

通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一盘棋”,为扎实推进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建设、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塑造高品质国土空间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节约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集约节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切实提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战略引领,全域统筹。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充分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整体谋划新时代上犹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3.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优化各类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统筹生态生产生活,通过“留白增绿”等方式适当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多规合一,强化实施。整合县、乡(镇)各类空间性规划,利用好已有规划基础和成果,编制统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国土空间“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制定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现状基础调查

收集整理涉及的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政策,以及市县相关部门有关基础数据、空间数据和已编制规划,充分了解各行业、各区域现状情况、发展战略和目标、空间需求以及相关设想,广泛征求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意见建议;以“三调”矢量数据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底图, 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规划空间定位基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深化“双评价”开展“双评估”

按照国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要求,结合赣州市“双评价”成果,充分考虑县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统筹把握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客观全面反映上犹资源环境状况,明确空间发展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 为落实“三区三线”和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奠定基础;深入开展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双评估”,全面总结本轮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析“两规”差异,提炼建议、创新方式,为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厘清思路、明确目标、提供治理方案。以上两项工作具体内容应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要求确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统筹落实“三区三线”

明确县域城镇空间、产业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格局,优化全县国土空间资源配置;统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总体目标、重点区域、管控要求,消除“三线”矛盾,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重大专题研究

基于规划实施评估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开展系列重大专题研究,为规划成果的提炼和政策建议的响应提供扎实基础支撑。其中需同步启动的重大专题研究包括:

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2.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全域规划分区专题研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3.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与资产转化专题研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4.城市风貌特色专题研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所列重大专题研究第一责任单位为专题研究小组召集单位,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并及时将研究报告和矢量数据报县自然资源局。

(五)编制规划成果

根据上犹在国家、省市国土空间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定位、城镇与产业发展、综合交通发展等用地需求,落实“三区三线”,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制定县域国土空间管控规则和功能区划分;确定县城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形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中,应当体现对以下重点问题的研究结论:

1.城区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功能布局、用地结构、通风廊道、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和密度、高度、风貌等研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市社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

2.城区内交通和县域城镇外交通研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局、城市社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各类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乡村振兴与农业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城镇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城市社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邻避设施布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8.教育体育设施布局研究。〔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全域旅游发展研究。〔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县殡葬设施布局研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县养老设施布局研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工业园区建设布局及玻纤、模具产业研究。〔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深化规划实施体制机制研究,提出配套政策体系、规划实施行动计划;制定出台适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的投资、产业、财政、税收、人口、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配套政策以及绩效考核、离任审计等配套制度,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切实强化规划权威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等〕

(七)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实现规划编制和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信息化覆盖,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汇交市、省、国家平台系统提供保障,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信息平台和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不包含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之中,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另行选择专业技术团队实施。〔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研究筹备阶段(201911月—20201月)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确定技术团队和院校专家,保障编制工作经费,总结评估现有空间性规划,启动深化“双评价”和“三线”统筹优化工作,开展相关调研等工作。

(二)重大专题研究阶段(201912月—20202月)

全面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工作,形成系列专题研究报告,对重点区域进行深入调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对接,做好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对接应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修正验证深化“双评价”成果,校核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现状数据。

(三)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203月—20205月)

在同步完善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上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成果征求意见稿,并与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沟通,根据市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提出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与市级规划充分对接,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四)规划成果论证审查阶段(20206月—7月)

充分征求乡(镇)、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各领域专家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规划成果经社会公示、县规委会审查,按程序报批。

(五)规划成果报批阶段

20208月底前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核,20209月底前呈报省政府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领导,成立上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气象局、城市社区管委会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研究审议规划编制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保障支撑。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编制资质登记的单位或联合体承担规划编制和规划信息平台、检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由县财政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保障经费;坚持“开门编规划”,聘请院校教授、省市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规划编制进行技术指导,对重大问题提供论证意见;强化规划编制过程的公众参与,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实施水平的标准。

(三)加强协同联动。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团队,及时将专题研究、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重要环节的阶段性成果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做好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衔接,全面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