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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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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2020年,上犹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县本级保留行政许可至199项,对比原来的县级保留371项行政许可,精简率为46.4%。扎实推进乡镇赋权。组织编制了《上犹县乡镇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明确乡镇行政权力底数为201项,其中乡镇承接省政府赋予的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94。积极推动工业园区赋权。赋予县工业园管委会“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等8项市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权属清晰、职责明确、服务提速”。指导园区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速建设“赣服通上犹分厅”3.0版,实现了包括不动产登记业务等30项高频事项在“赣服通”上犹分厅可办理;上线了441项公共服务事项,51项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梳理上报了5项“无证明办理”事项;梳理上报了本级电子证照14类,已上线12类。深化“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改革,实现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158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只跑一次”1019项。创新“政务服务+邮政”合作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在家可办”。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了高频服务随时办、一般服务预约办。配合落实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其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和带方案出让土地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6个工作日和60个工作日。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

3.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对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做到依法登记。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围绕优化营商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司法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着力推进了法律实施精细化、监管执法规范化、司法保护平等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法律服务多元化。开展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废止1件,修改1件,继续保留3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全面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共对19400万元以上招标项目进行了监管,节约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营商环境竞争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了我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门户网站功能,强化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应用,推动“信易贷”工作,加快建设“信用上犹”。

(二)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完善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均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2020年,我县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均已报市政府备案。

3.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县积极开展涉及民法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岀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2个,拟废止、修订数量和已废止、修订数量均为零。

4.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县四套班子聘请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领导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经省司法厅批准,我县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及司法局分别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为我县政法、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2020年,共公开政务信息37961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重大规划设计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其他四个单位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大领域的执法机构均印发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执法队伍整合到位。

2.着力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我县14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已组建并挂牌运行,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除安和乡和寺下镇空缺外,其他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已配备到位。14个乡镇160人按要求申领了执法证件,并举办了全县乡镇审批服务执法专题培训班,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发布了《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上府发〔202014号),对全县43家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公告确认。建立健全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选取了15家企业作为行政检查监测点。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书面通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对因机构改革、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及时进行清理,共清理注销执法证件113本。

4.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大了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2020年,县市监局共立案查处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猪肉案件3起,哄抬物价销售大米案件1起;县公安局共立案查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及有害信息案件1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件1起,其他涉疫情防控案件108起,有效打击了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疫情期间我县社会安定有序。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坚持依法防控疫情。根据疫情防控实践,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建设我县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制度。在全县范围内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注重舆情引导,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

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赣州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五项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2020年,我县随机检查事项366项,检查对象23110个,参加抽查人员488人,在线开展双随机57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52件,开展日常巡查939次。

8.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我县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2020年,公安机关共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0起,其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件,非法采砂案件1件,非法经营案件1件,销售伪劣产品案1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擅自改变林用地案1件。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力求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2020年以来,县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10件,不予受理1件,已办结9件,其中维持6件,责令履行1件,终止2件。

2.强化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以来,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53件,均按时提交行政应诉答辩状等相关应诉材料。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职均按时出庭应诉,今年以来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3.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和方式做好信访工作,促进信访案件依法解决。依法受理信访事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打击闹访行为,认真开展信访事项的复查。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少数干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2.个别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视不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薄弱环节;

3.有的乡(镇)、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含加

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其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明确目标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实地调研,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法治上犹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县委书记赖晓岚担任中共上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余业伟担任第一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协调小组,分别由副县级领导担任负责人,切实加强了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驾护航,真抓实干开创法治上犹建设新局面。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2021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

                       中共上犹县委上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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