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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派出所-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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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行政行为):2022年10月9日下午,因丽阳春天小区店面业主赖某林、钟某平与小区业委会存在停车位的物权纠纷,赖某林、钟某平采取干扰感应线圈对小区唯一的智能出入车辆系统进行干扰,导致车辆出入系统出现异常,扰乱了某某某某小区的正常车辆出入秩序。以上事实有对林某明、赖某林、钟某平等人的询问笔录,现场视频及截图等证据证实。

(处理结果):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分别对赖某林、钟某平处罚款一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