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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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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的通告 

  
上府发〔2019〕16号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是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为控制松材线虫病在我县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和《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木集中除治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对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集中统一除治,由各乡(镇)组织专业除治队伍负责辖区内疫木除治清理工作。 
三、林木所有权人、经营管理者、村集体组织等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专业除治队伍的除治工作。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砍伐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清理工作中产生的疫木及1厘米以上的枝桠柴实行就地烧毁或粉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捡拾。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带有松材线虫病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调入松类苗木、木材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不得将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疫木制品调出本县。 
七、严禁木材经营企业、个人私自收购松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松木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违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严禁工程建设中调入、使用含松木的电揽盘、光揽盘、木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木制品。 
    九、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引起重大疫情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有违反《通告》行为的,可向县林业局举报。(举报电话:8541536)。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