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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2023.9.26”触电伤害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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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26日7时10分,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南区+300m中段中转车场机车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2024年1月30日,信访人通过国家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对该起事故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上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核查。经核查,9月26日7时10分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南区+300m中段中转车场机车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举报属实,2024年3月7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矿安〔2021〕166 号)要求,3月12日,上犹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和营前镇政府等部门人员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同志组成的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2023.9.26”触电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查阅资料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详见附件)

    附件: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2023.9.26”触电伤害瞒报事故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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