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字〔2021〕15号
关于李孟长等1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孟长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陈荣伟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曾祥锦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钟以洋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司法局安和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丽菲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司法局紫阳司法所所长职务;
薛家鑫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司法局双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茜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司法局五指峰司法所所长职务;
徐东生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营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尹秀瑶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梅水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维政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油石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昕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紫阳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彭涛同志不再担任上犹县双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经建同志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2021年7月8日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