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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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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江西省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2022年3月31日 

具有赣州市户籍或居住证(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征缴标准

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2022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900元/人。

其中,财政补助标准58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320元/人。

常用缴费方式

税务渠道: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PC端、APP)网上缴费,或到办税服务厅(室)、窗口缴费。

银行渠道:通过邮储银行、赣州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微信二维码等网上途径缴费,或到营业网点柜台、窗口缴费。

其它渠道:通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缴费,或到村(居)委会指定经办人处代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集中征缴期为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不同时间缴费享受的医保待遇也不同

“断保”将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旦“断保” 

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

医疗费用自理

↓↓↓


(一)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在集中征缴期外缴费:

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新生儿

自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需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个月之内(含6个月)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出生后6个月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特殊情况

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口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不受征缴期限制,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