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犹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要求,双溪乡人民政府决定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 (2022年9月12日-2023年4月30日)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类型
凡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均可举报。
二、举报电话:0797-7135678
五、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予以打击。
六、本通告由双溪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自通告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双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五个禁止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及林缘区。
◈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烧垃圾。
◈禁止在林区及林缘区吸烟、野炊、烤火、点火驱兽。
◈禁止在林区及林缘区进行祭祀活动时焚香烧纸、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一切未经审批的炼山、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