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犹县招聘村(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双溪乡村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村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2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上进,作风务实;
2.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人员;
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人员;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三、招聘原则
1.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非本乡户籍人员可提供食宿。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乡党委研究决定、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在线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7日(截止4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XXX(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发送至sysxxcb2007@163.com。联系电话:0797-7135678或15779895093(张)。
3、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毕业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
4、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三年内不得参加本乡同类招聘。
(2)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报名登记表》。由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告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
(3)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县级资格联审。
5、乡党委考察
乡党委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招聘村驻村领导为副组长、党建办、纪委办、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考察组,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文化水平,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评价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初步意见。
6、乡党委会决定人选
乡党委召开会议,对考察人员是否列为拟聘用人员进行研究决定。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对反映问题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试用。
五、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实行试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3000元,试用期满,经乡党委研究后聘用为村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待遇比照一般定工干部执行,第一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每月额外补助600元人才津贴,补助期限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