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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排查】致全县自建房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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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自建房屋经营者、房屋产权者:

     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造成53人死亡。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我县自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完成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


请您知悉:

     重点整治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工业园区等周边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突出整治以下自建房:一是用于酒店、宾馆、旅馆、民宿、饭店、农家乐、商超、网吧、私人影院、酒吧、游戏室、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场馆、旅游设施、宗教场所、扶贫车间等人员密集经营性自建房;二是违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擅自加层、开挖增建地下室,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布局、房屋使用功能,以及“下店上住”混用房屋等自建房;三是房龄较长,主体结构明显变形、房屋墙体明显裂缝、有地下室的老旧自建房;四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的自建房;五是用于疫情隔离观察场所的房屋。


请您配合:

     本次行动将严格按照叫停一批、劝离一批、加固一批、拆除一批、纳入监测一批“五个一批”要求进行分类处置:一是全面排查正在违规加层、违规改变主体结构和始用功能的房屋建筑,发现此类情况,一律先停工;二是全面排查两层以上用于经营性的建筑,对依法鉴定为D(C)级危房的经营场所,一律劝离;三是对排查鉴定为C级的危房,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必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设计人员进行修缮、加固设计,报乡镇审核通过后立即组织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是对排查鉴定为D级的危房,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必须主动配合乡镇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立即疏散人员,做好安全围挡警示,积极配合乡镇尽快予以拆除;五是自建房产权所有人(使用人)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迅速向乡镇、村报告,纳入住房安全监测。


请您参与:

     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安全使用房屋,按法律相关规定承担房屋安全责任,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违规加层、搭建厂棚,不得在装修过程中改变房屋结构。各位场所经营者、房屋产权者要自觉查找自己房屋建筑是否存在地基下沉、承重墙开裂受损、楼顶版严重渗水、护栏锈蚀老化等安全隐患风险,并及时报告处置。当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时,请给予理解、不要阻拦、提供支持。当您发现身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或有建筑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时,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797-8542463(城镇自建房)、0797-8542008(农村自建房)、0797-8542463(办公室)。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从我做起,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远离危房,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