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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犹县早籼收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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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犹县早籼收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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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级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激励下,今年我县早籼稻种植面积扩大,早籼稻产量大幅增加。为做好今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确保早籼稻收购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护我县广大粮农利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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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购时间


今年7中下旬开始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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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库点


全县早稻的收购库点为上犹粮食储备库(地址:油石乡塘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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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标准


限收2022年生产的早籼稻,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一77%(含75%,不含 77%),整精米率44%一47%(含44%,不含47%)。食品安全指标重金属镉<0.20mg/kg (GB2762-2017)。对于超标粮,农户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在上犹粮食储备库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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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烘干服务


县粮油收储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地址:上犹粮食储备库)可为粮农提供有偿烘干服务,烘干费为200元/吨,烘干后水分≤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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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购价格


我县今年早稻收购价格为135/百市斤重金属超标粮和水患粮按最低收购价124/百市斤进行收购,以上收购价格均为到库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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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购原则


以优先收购本县早籼稻原粮为主,完成县级储备粮储备任务后,根据全县粮农售粮规模和市价适时启动最低保护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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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运输补贴


凡是将粮食出售给县粮油收储公司的售粮主体,其稻谷运输补贴按县政府办《关于全面落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执行,即五指峰乡、平富乡、营前镇、双溪乡、紫阳乡、水岩乡、寺下镇、安和乡按40/吨给予补贴,其余乡镇按30/吨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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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收购监督


早籼稻收购工作由上犹县农业农村局、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犹县财政局、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犹县支行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对不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短斤缺两、违规收费、“打白条”或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损害国家利益、坑害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举报监督电话:

1.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12325

2.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12315

3.上犹县农业农村局8541983

4.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541879

5.上犹县财政局8542356

6.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542301

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犹县支行852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