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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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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犹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329

(此件主动公开)

上犹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做好全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等要求,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近年来土地供需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总量适中、结构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供应计划内容

(一)期限与范围

本计划期限为1年,即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二)供应总量

2024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为3151.08亩。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和引导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实施项目建设。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服用地:269.79亩,占供应总量的8.56%;

2)住宅用地:565.4亩,占供应总量的17.94%;

3)工矿仓储用地:582.81亩,占供应总量的18.5%;

4)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287.63亩,占供应总量的9.13%;

5)交通运输用地1445.45亩,占供应总量的45.87%。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亩,占供应总量的0%。

7)特殊用地0亩,占供应总量的0%。

(四)供应方式

1)以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539.45亩,占供应总量的48.85%;

2)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611.63亩,占供应总量的51.15%。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突出项目保障。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项目为王”,围绕上犹县“八大行动”和“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做好项目用地储备及供应,对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项目,做到应保尽保。

(二优化供地结构。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将项目用地与城市发展导向、存量用地消化、低效用地盘活、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等有机结合。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低效用地,积极消化批而未用土地,适当提高容积率,鼓励提高土地投资强度。新增建设用地向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倾斜,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调控作用,进一步强化经营性用地尤其是房地产用地供应统筹。为平衡市场供需矛盾,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四)适当弹性原则。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弹性管理,具体计划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未列入计划但满足供应条件的项目,按照实际所需原则可在供应总量内予以调剂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发改、生态环境、商务、工信、住建、交通运输、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项目审批、规划设计、供地方案编制等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加快征地拆迁进程。各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供地计划实施工作,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严格措施,确保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管。对列入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相关部门在安排使用计划指标的基础上应跟踪管理,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上犹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上犹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亩

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合计

3151.08

商服用地

269.79

工矿仓储用地

582.81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287.63

交通运输用地

1445.4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00

特殊用地

0.00

住房用地

住宅用地

565.40

其中存量

19.19

其中增量

546.21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小计

商品住房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话租赁住宅

用地

565.4

565.4

0

0

0

0

0.00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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