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赣州市(上犹辖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
上犹县有关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为切实做好2021年赣州市(上犹辖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医药机构公平竞争,促进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良好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赣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赣州市(上犹辖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有关事项,特此通告。
按照依法依规、节约政府公共资源、集中高效的原则,医保定点申请评估材料受理时间从2021年6月23日起至7月8日止。上犹县医药机构可根据本通告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我局如实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纳入本次评估。
联系人:温彩云 联系电话:8537363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上犹分局
2021年6月24日